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4年3月27日至2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办2024年3月27日至29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剑阁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