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监管全覆盖。盯紧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和重点时段,加大水上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打击破坏航道通航条件、船舶安全责任落实不力等行为。检查船舶3艘、渡口2个、停泊区2个、消除安全隐患1处。
服务指导全方位。联合蓝天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水上交通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水上交通应急救援能力。加强辖区船舶防污染业务指导,规范生活垃圾、水油污处置,指导船舶制造业1家,“船E行”使用率100%。
宣传教育全动员。开展水上安全法律法规“进船企、进学校、进社区”及业务知识培训等活动,树立水上交通安全和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