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广元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广自然资函〔2024〕504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西北气矿 |
剑阁县元山镇石楼村蓬阳16井钻前工程项目临时用地 |
油气钻井井场、临时生活用房、油气进场道路、勘察作业及其辅助工程 |
剑阁县元山镇石楼村3组、4组 |
3.4501公顷 |
2024年11月8日至2028年11月8日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