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4日至4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剑阁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7月1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剑阁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部署不够有力”问题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党内重要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及重要回信、贺电、贺信等精神40余次,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剑阁时作出的“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提炼形成把生态文明守护好、把景区治安管控好、把游客群众服务好的“三好”旅游警务,全省重点地区旅游治安管理调研座谈会在剑阁召开,相继完成全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场推进会等重大会议活动,以及“五一”“十一”等重大假日安保维稳任务。三是定期组织民警开展心理健康普测,不定时开展谈话及疏导,建立民警心理健康关爱台账。5月23日,邀请剑阁万隆精神病医院心理服务部负责同志到县局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引导民辅警释放工作压力,有效沟通与管理情绪。
2.落实上级部署的川渝警务合作推进不力
一是根据市公安局改革办反馈,按照广元—渝北区域警务合作框架协议,全市县(区)公安机关负责抓好信息联享、风险联控、犯罪联打、服务联通、人才联育等工作的贯彻落实。二是主动加强与重庆警方的联系对接,积极争取工作支持,今年2月重庆警方协助县局抓获潜逃26年命案逃犯任某木,9月协助县局“5.25”专案组抓获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4名。
3.落实县委有关部署打折扣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法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政法单位力量下沉推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全县公安机关下沉力量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托“警综平台”“四川e治采”系统,持续推进公安民警下沉推动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来,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61起。二是加强与县委政法委对接协调,县局治安大队落实专人,按时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三是巩固和发展“枫桥经验”,普安派出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剑门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十佳派出所”。
(二)关于“主动担当作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较大差距”问题
4.侦破和打击犯罪的力度不大
一是坚定“命案必破,积案必清”理念,成立工作专班,广辟破案线索,深入细致研判,成功抓获潜逃26年命案逃犯任某木。二是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综合治理,纵深推进反诈机制建设,1至9月,全县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60.55%,损失数同比下降61.39%。三是今年来制作发布“反诈小贴士”19期,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14.7万余人次,会同县委政法委在全县364个村(社区)开展无电诈村(社区)创建活动。四是常态严打严防传统“盗抢骗”违法犯罪,1至9月,全县传统“盗抢骗”案发案数同比下降43.1%。“两抢一盗”案件破案率90.9%;接触性诈骗案件破案率71.4%。五是深入推进“护校安园”工作,扎实开展送法进校园、“少年警校”等活动,配合开展涉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刑侦大队一名民警被评为“童卫四川2024年度全省优秀公益宣讲师”。
5.社会治安风险防控意识不强
一是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政法、群工等有关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管控。二是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全面加强预警监测,一经发现行动性情况,立即通报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单位采取针对性措施。三是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矛盾纠纷化解,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6.交通秩序管理不力
一是县局党委每月通过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周工作例会等专题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对存在的短板及困难及时报请研究解决。二是继续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乡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切实消除道路交通风险隐患,2处公安部督办隐患、1处省公安厅督办隐患均完成治理。三是充分发挥县安办、县道安办平台作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同时,围绕二三轮车辆做好备案登记,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低速四轮车销售管理,做好重点人车隐患清零。四是深化“交所合一”改革,整合督促派出所、交警中队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做好源头企业管控,加强路检路查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切实净化道路通行环境。
7.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不到位
一是县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案管室建设工作,召开全县公安侦查及法制工作会议,部署法制重点工作。二是持续开展执法质量考评活动,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切实提升案件质量,减少复议、诉讼纠错和检察院退查等问题发生。三是开展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复盘检视、落实整改措施。四是牵头召开公检重点案件研判会、案件沟通会,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五是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实体化运行率、立案问题率、行政、刑事案件问题率等纳入所队目标绩效考核,严格考核奖惩,倒逼执法能力提升。
(三)关于“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力”问题
8.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与公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并纳入各所队绩效考核。二是县局党委会议专题学习《关于推进“清廉广元·生态社会”建设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清廉窗口建设工作方案》《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工作方案》。三是研究制定《关于构建剑阁公安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完善监督机制,压实监督责任,形成监督合力。四是修订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清单》《权力风险防控清单》,进一步明确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五是分析通报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队伍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制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等从严管党治警具体措施。六是局党委班子成员及所队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六必访”“六必谈”制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七是制发《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推行派驻纪检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八是9月13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涉及问题的班子成员对标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并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9.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成效不明显
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及17项学习清单,组织全局347名党员民辅警参与“一起学《条例》”普规普纪活动,参加省厅、市局举办的《条例》解读讲座4期。二是县局主要领导带头,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对照反面典型案例,以案示警、以案明纪,使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把党规党纪当成高压线、警戒线。三是组织全县公安民辅警参观大蜀道廉洁文化基地展示馆,观看《准绳》《警钟》系列警示教育片,阅读《忏悔与警示》《四风之疾》警示教育读本,引导全体民辅警深刻汲取教训,做到知纪明纪、知法守法。四是对相关责任所队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推动主体责任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五是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公安领域职务犯罪突出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预防腐败和监督权力滥用。六是持续加强民辅警八小时外、工作圈和社交圈等监督管理,开展工作日酒精、毒品检测6次,警车管理使用督察2次,民辅警数字身份证书规范管理使用督察,发现并督促整改2个方面15个问题。
10.巡察、审计反馈个别问题整改不到位
一是常态开展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利用周一例会“法律微课堂”、公安网“每周学法”、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规范证据收集、常见纠纷类警情处置规范等民警日常执法办案常见重难点问题进行培训讲解。今年来,共举办“法律微课堂”22期,在公安内网弹出窗口发布“每周学法”法律法规23期,开展专题执法培训1次。二是依托执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执法信息化系统、政法协同平台等渠道,采取网上执法巡查与线下督察结合的方式,对受立案、执法音视频、智能笔录、行政处罚均衡裁量、涉案财物等执法工作质态进行监督管理,实行“每日巡察、每周通报”,督促办案单位及时整改。截至9月,共发出执法监督通知书2份,限期移送起诉督办通知7期。三是对负责上轮巡察整改工作的法制大队、县拘留所责任民警进行通报批评并按《四川省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进行记分,杜绝类似问题在此次巡察整改中再次发生。
(四)关于“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充分”问题
11.政治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一是坚持县局党委班子带头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充分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周三夜学”制度,对民辅警常态开展政治轮训。三是加强《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著作选读》等读本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四是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川观新闻”“广元干部网络学院”等网络媒介以及“全警考”“抽检考”等途径,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民辅警政治理论学习。
12.落实民主集中制有差距
一是县局党委会议重温学习严格落实《中共剑阁县公安局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中共剑阁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通知》,重申纪律要求,确保全体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到位、规范执行到位。二是今年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议“三重一大”等事项,均严格落实会前充分酝酿、会中集体决策、会后规范执行等要求。三是党委会议均邀请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13.党内政治生活打折扣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系列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思想基础。二是党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所队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谈话,努力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三是党委班子及成员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9月13日,县局召开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1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一把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范畴,以目标任务方式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落地见效。二是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县局党委会议每半年至少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三是严格落实“三同步”要求,进一步落实舆情应对处置相关工作责任,完善24小时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
(五)关于“主动服务和保障民生不到位”问题
15.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理念体现不够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要求,明确剑阁县护航经济发展事务中心事业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压实责任,及时为企业解困纾难,全力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二是对行动不便、孤寡年老、残障等人员,实行上门、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措施,为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人、孕妇、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和婴幼儿优先办理。三是梳理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延时错时等制度,确保窗口工作不空岗,保证群众办理事项一次办结。四是开展窗口服务回访机制,对“差评”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做到以评促改。
(六)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问题
16.违规发放补助和奖金
一是在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延伸自查2020年6月至2024年7月巡察反馈前类似问题的违规报销项目,纳入自我检视范畴,做到彻底整改。二是明确责任部门,根据清理结果逐一通知具体人员,严格清退时限,确保涉及款项全部退缴。三是违规资金已全部退至剑阁县公安局账户。四是由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17.存在发票失真和找票报销费用问题
一是认真清理核对2020年6月至2024年7月巡察反馈前报销的票据。二是对财务审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专业辨别技能,切实加大对各类票据的审核把关力度。三是违规报销和发放资金已全额退回。四是财物审核人员对发票失真、涉嫌找票的行为坚决不报。五是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工作,对10个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细化,从制度上预防财务管理盲区漏洞。
18.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
一是认真清理核对2020年6月至2024年6月期间报销的票据。二是加强财务人员的财务知识培训,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和《剑阁县公安局内控管理制度》。三是制定《剑阁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对报账程序、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等进行细化规定。四是制定《关于规范公务用车定点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燃料补充、管理责任进行规范。
(七)关于“工程项目监管缺位”问题
19.房屋修建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
一是加强与武警中队的对接,督促武警中队完善营房建设审批手续。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延伸自查2020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房屋改造项目,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三是严格落实项目招标、审批、监督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2022年以来的11起招投标项目进行再审核,未发现存在类似问题。四是落实专人对项目进行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
20.工程款支付中标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内控制度学习,确保所有支付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督促严格遵守财务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格执行《剑阁县公安局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监督机制,确保支付符合规定。
(八)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到位”问题
21.违反规定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办法
一是立即废止《中共剑阁县公安局委员会股职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二是严格按照《剑阁县党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巡察后新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均按规定程序办理。三是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实现中层干部管理和任免的规范化。
2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一是组织学习《剑阁县党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保证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符合规定,杜绝再次出现违规任用干部情况。二是严格按照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备案审批的流程选拔任用中层干部。三是严格落实轮岗交流制度,交流科级领导干部1名,内部岗位调整交流9名。
23.干部选拔任用公示不规范
一是邀请组织人社部门对县局政工干部进行培训指导,提升政工干部业务素质,保证选拔任用每个环节都规范运行,期间派专人到县委组织部进行专题学习2次。二是对新提拔任用的中层干部,严格按照《剑阁县党群机关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公示,对公示内容、公示时间,拟任职位等问题进行彻底整改。
24.干部档案资料不完整
一是组织专人到组织人社部门学习人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完善方法。二是完善干部档案资料,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干部档案装订成册,形成人事工作专卷。
(九)关于“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研究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完善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明确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职责。二是调整党委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深入联系点指导党建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党委主体责任意识,明确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四是党委成员到各党建联系点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对党建工作开展进行指导。五是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党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26.组织生活形式化严重
一是改变传统的会议模式,组织开展红色故事主题演讲比赛,丰富组织生活,提高党员参与度和积极性。二是分批次组织党员民辅警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让其在实地、实景、实事中接受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组织生活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严格考勤制度,对无故缺席组织生活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党员纪律意识。
27.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一是派员到县委组织部学习,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发展党员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要求,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规范意识。二是对现有党员档案进行全面梳理和审查,查找发展党员程序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并进行整改。三是对转入党组织的党员档案进行审查,对不合格的党员档案限期修改完善。四是建立发展党员工作监督机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规范行为。
以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39—5208022,邮政地址: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汉德街36号,邮编:628328,电子邮箱:304998223@qq.cpm。
中共剑阁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