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剑自然资函﹝2024﹞98号 |
陕西路桥集团 有限公司 |
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4合同段(第十一期)临时用地 |
施工便道 |
剑阁县剑门关镇高观社区4组,张帽村4组 |
0.1919公顷 |
2024年12月13日至2026年12月13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