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
2025-12-04  来源:县公安局

为广泛传播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大力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2日,县局组织各派出所、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县各乡镇、村(社区)、中小学校等地开展第十四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在城镇街道,以下寺镇沙溪坝步行街为主阵地,集中路段设置展台,通过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讲解典型案例、现场答疑等形式,围绕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等内容,深入浅出地向群众宣讲关于骑乘电动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加装遮阳伞、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现实危害和严重后果,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守法规、知礼让、会避险”的重要性,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在村组社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拉家常”等方式,结合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向群众讲解安全出行的基本常识,重点讲解了酒后驾驶、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并通过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引导群众自觉增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断增强文明平安出行的意识。

在中小学校,民警通报了全国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情况,通过提问互动、有奖竞赛、集中宣讲的形式,结合PPT课件讲解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日常出行安全常识等交通安全知识,详细剖析涉及在校学生交通事故的典型特点,重点强调了过马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奔跑追逐嬉戏、远离车辆盲区“不在车前跑、不在车边停、不在车后停”及马路不是游戏场等交通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鼓励广大学生将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回家后传递给家长,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在项目工地,民警现场向施工单位负责人、务工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交流学习交通安全常识,提醒项目单位要严格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务工人员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骑乘车辆时要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安全带,出行中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超速超员、不随意横穿,自觉摒弃不良交通陋习,切实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此次主题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120余人次,设置展台29处,深入学校25所、项目工地24个、驾校企业120家、发放宣传资料1.3万余份,悬挂横幅标语80面,现场解答咨询7000余人次,受益群众达2万余人,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实现了“以活动促认知、以认知促行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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