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的相关规定,以下临时用地续期项目已经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批准,现将批复内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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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许可证编号 |
用地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临时用地用途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坐落)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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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剑自然资函〔2025〕138号 |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广绵段LJ4标项目经理部 |
G5京昆高速公路广元至绵阳段扩容工程LJ4合同段(第三期)临时用地 |
生活用房、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弃土场、拌合站 |
剑门关镇张帽村1、2、4组,茶坪村1组,八里店村2、3组,高观社区4组,双鱼村6组 |
9.9359公顷 |
2024年12月6日 至 2026年4月6日止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