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第四条第十七款规定,现对我局2025年(12月1日-12月5日)办理的行政许可信息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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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建设位置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 决定 |
有效 期自 |
有效 期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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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党校 |
剑阁县委党校抄手校区改扩建项目 |
李勇 |
剑阁县普安镇民主村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建字第5108232025GG0029599 号 |
建筑面积 11547.86㎡ |
2025/12/1 |
2025/12/1 |
2026/11/30 |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