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剑府通〔2025〕61号)
2025-12-11  来源:县政府办

剑府通〔2025〕61号

剑阁县2025年第3批次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5〕1051号。

(四)批准时间:2025年12月2日。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1051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5年12月10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cnjg.gov.cn/)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dnr.sc.gov.cn/scdnr/zdxxpt/sc_zdxxgk.shtml)主动公开。

(二)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2025年第3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5〕1051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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