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剑阁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的批复
2025-12-12  来源:县政府办

剑府函〔2025〕123号

县自然资源局:

《剑阁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剑阁县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

二、请你局按照相关要求,严格遵照执行,充分发挥《通则》在乡村规划管理中的引导性作用。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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