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黄旭煜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2025-12-31  来源:县政府办

剑府人发〔2025〕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黄旭煜任剑州中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彦均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千里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在军任县林业局副局长;

徐程杰任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覃剑峰任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全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敏珥任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

王在志任剑州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苟明湘任剑阁职业高级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杜静任羊岭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友铁任张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华侨剑门关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王志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千里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何志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徐程杰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玉虹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总规划师职务;

岳冬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职务;

杨玟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志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敏珥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再敏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崔登杰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职务;

黄旭煜剑州中学校副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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