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60号)、省财政厅川财建〔2017〕229号要求文件精神和《剑阁县2017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使用方案》、《剑阁县2017年中央财政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集中使用示范县项目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拟在我县小麦、水稻、油菜病虫常发重发区和小麦、水稻、油菜绿色高产创建示范区、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购买服务补助,面积共计2.8万亩次(其中小麦0.8万亩、油菜0.4万亩、水稻1.6万亩),现邀请本县有能力承担该服务的农民(植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前来报名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剑阁县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资金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示范县农作物病虫灾害防治服务项目。
二、项目投资:
总投资70万元(其中小麦0.8万亩20万元、油菜0.4万亩10万元、水稻水稻1.6万亩40万元)。
三、购买内容及补贴标准:
小麦孕穗抽穗期、油菜初花期、水稻穗期主要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作业,补贴标准每亩不高于25.00元。
四、补贴对象:
承接病虫灾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
五、申报条件:
1、经工商注册登记,具有对公帐户。
2、日作业能力250亩以上。
3、近三年无重大违规违纪和安全事故发生。
六、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县农业局进行申报。
2.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农机、植保)专业合作社,植保服务公司等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县农业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邀请市县专家与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一同对服务组织提交的申报材料、投标文件在县农业局会议室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排名顺序及我县病虫害发生情况、水稻播栽情况等确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病虫灾害防治项目的承接主体。
七、申报材料:
1、企业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专(兼)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3、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荣获部、省、市、县等荣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近年承接政府购买植保病虫灾害防治公共服务项目的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6、拟实施区域病虫灾害统防统治实施方案。包括拟采取的防治技术,主要病虫害防控对象及专业化统防统治药剂配方等;
7、合作社作业能力证明(植保实施设备高效植保机械品种、数量、照片及服务队伍名册)。
8、材料书写及装订要求: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每样材料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必须左侧装订胶封并编码。
八、申报时间:
2018年2月11—14日(上午9点—下午5点)。
九、申报地点:
在县植保植检站(县农业局三楼)现场申报。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00218
十一、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申报材料初审合格的服务组织项目邀请招标文件在申报地点获取。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评审时间:
见邀请招标文件。
剑阁县农业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