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凉山乡外出务工人员回家创业申请贷款人数逐渐增多,为确保创业贷款发挥最大作用,能真正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等群体自主创业,解决此类人员就业问题,凉山乡人社所根据创业者能力、企业经济效益、带动就业人数等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在调查创业贷款工作中,我所坚持“四个透明”工作原则:
一是政策信息透明。通过人社窗口、招聘会、广播、微信群及赶场天宣传就业创业等资人社政策,提高群众对创业就业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资料审核透明。制定并遵循创业贷款办理一次性告知责任制、限时办理制,我所工作人员和乡分管领导及村委一起审核创业人员申报资料,并对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有效期和真实性进行查看,对创业人员的计划书进行审核,对于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登记。
三是现场调查透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人员,我所在两个工作日内,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所提供的创业情况是否属实并留存影像资料,符合条件方可纳入创业贷款范围。
四是人员公示透明。实行“贷前公示制”,即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基本情况通过政府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及时报送就业局进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