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0〕39号
为保障重大交通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绵苍高速公路项目剑阁段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龙镇广坪社区、碑垭社区、先锋村、山峰村、前途村,羊岭镇石城社区、庙坝社区、太平社区、大堰村、钟鼓村,公兴镇金山村、太吉村,杨村镇锦屏村,开封镇石印村、朝阳村、寺坝村,王河镇公店社区、小仓村、新电村、林山村,拟征收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征收中心与涉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人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5日。
特此公告。
附件:剑阁县绵苍高速公路项目剑阁段工程拟征地范围图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