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已失效)
2019-01-16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

剑府办发〔2019〕5号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剑阁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国发〔2011〕20号)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紧密结合剑阁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保护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全县地质灾害现状

我县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有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泥石流、地裂缝等五类,县域内东部、北部乡镇为主要隐患分布区域,南部、西部地区相对较少。截止2018年底,全县共发现地质灾害点205处,其中崩塌20处、滑坡164处、不稳定斜坡18处、其他3处,全县涉及53个乡镇,危及986户(包括15所中小学校)、1052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21102万元。今年全县共设立市级预案点5处,县级预案点200处(详见附件)。

三、2019年地质灾害预测

(一)诱发原因分析。一是地质灾害基本发生在汛期,主要诱发因素是暴雨和持续降雨。二是道路建设、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已成为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重要诱因,且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现象越来越频繁。三是我县地质构造复杂,地貌特征显著,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

(二)预测分析。据县气象局预测分析,2019年我县气候条件总体偏差,旱涝交替特征明显,季节性洪水趋强,短时强降雨偏多,暴雨洪涝偏重。全县气温较常年偏高0.5~1.0℃,总降雨量较常年偏多2-3成,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有3-5次区域性暴雨洪涝。大雨开始于4月,暴雨开始于5月,5~6月有一般性夏旱,7~8月有相对集中的强降雨时段,9月秋绵雨明显。

四、地质灾害现状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时段。剑阁县地质灾害的发育和发展的主导因素是降雨,在区域性和局部强降雨期间,根据我县地质灾害发育状况及规模、类型、发展趋势,结合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情况,预测今年可能突发的主要灾害类型是滑坡和崩塌,且具有较强的同发性和群发性。因此,汛期(5-10月)作为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特别是阶段性强降雨出现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关注。

(二)重点防范区域。通过对发育分布规律、灾种、规模、类型及其发展趋势分析研判,全县划分为五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其余地方为次易发区。

1.剑门关—下寺—上寺等地为中小型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区。

2.北庙—姚家—盐店—西庙—秀钟等地为中小型不稳定斜坡、地裂缝、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区。

3.张王—江口—闻溪—木马—鹤龄等亭子口库区周边为中小型滑坡、不稳定斜坡、地裂缝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区。

4.龙源—白龙—柘坝—元山等地为中小型地裂缝、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区。

5.吼狮—金仙—长岭等地为小型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集中分布区。

(三)重点防范目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景区,受威胁群众集中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及矿山企业、水利电力、铁路公路交通工程等施工现场。

五、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领导、机构、职责、任务“四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逗硬考核,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重要灾情、险情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实现灾情、险情信息与防灾工作间的无缝结合,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二)落实经费,保障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积极向上争取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经费;各乡镇人民政府应落实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警示标牌、警戒线设立、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相关费用;县财政局要搞好预算和资金配套,安排必要的资金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重点要落实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经费、项目配套资金,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资渠道,调动基层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参与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加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

(三)检查到位,严格统计。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汛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责成责任单位迅速落实防治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地质灾害灾情统计年报、季报、月报等填报有关规定,将本辖区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预报等情况如实报告上级政府和国土部门。

(四)面向基层,宣传培训。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通过制作专题片、公益广告片,结合“防灾减灾日”“地球日”“土地日”等活动,采取电视、广播、展板、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隐患点逃生演练,务必做到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全覆盖,应急演练、逃生演练100%,全面提高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五)部门联动,协同应对。国土部门要牵头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气象、水务、交通运输、安监、环保、住建、民政、教育、扶贫移民等部门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驻守督导单位的协作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的强大防灾减灾合力;要充分发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县气象局、文广新局、经信科局等部门衔接,及时发布大暴雨信息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预报信息,完善乡镇应急机制。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气象部门负责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雨情及地质灾害气象信息发布等服务保障工作;水务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及其输水管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及时准确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所需水文信息;发改、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沿线地质灾害巡查、监测与防治,确保救灾物资、设备、药品、食品的运输顺畅;民政、卫计、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要及时设置避难场所、灾民安置点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医疗救护、卫生防疫、药品供应、社会治安等工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剑阁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统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健全制度,强化值守。汛期地质灾害值班时间为5月1日至10月15日(暂定),根据气象及降雨情况,汛期值班时间可提前或延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排)查制度、灾害速报制度,落实好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汛期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督促落实好各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巡查工作,对突发灾险情要及时准确上报,必须迅速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报告(县政府总值班电话:0839—6600928;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值班电话:0839—6604119)。

 

附件:剑阁县2019年地质灾害预案点统计表

 

剑阁县2019年地质灾害预案点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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