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2018-01-11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市人民政府:

2017年,我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为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全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体系

(一)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体系。制定《剑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剑委发〔2017〕7号),为我县今后几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纲领性文件,明确了相关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出台了《剑阁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剑府办发〔2017〕60号),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确定了牵头落实的责任单位及协办单位,对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二)完善行政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和签署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书》,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细则》,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规范行政决策情况、行政执法情况、政务公开情况、行政监督情况等进行严格考核,并把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作为领导干部提拔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为西成高铁征地拆迁、华侨城等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审签等重点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关规定真正落到了实处,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合法。

(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确保文件协议有效。一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三统一”制度。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送审稿4件,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及时率、规范率均为100%。清理政府文件1044件,从源头规范政府行政行为。二是严格审查涉及国有资产出让、招商引资、合作开发、拆迁改造、政府投融资、政府借款等政府文件和合同文本,共计138余件次,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意见供县领导决策参考, 全年未发生一例因审查失误引起的不良事件。

三、强化法制建设,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一)强化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2017年县政府常务会议继续加强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截至目前,共组织13次常务会会前学法活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健全了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公共和专业法律的培训力度,全年共举办全县依法行政培训班3期。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等法律和规定,培训干部800余人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奠定了基础。

(三)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原则,在全县培育了3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单位。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实现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强化法制宣传。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送法下乡、法制赶场活动、“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日子,开展法制宣传。期间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单7万多份,制作宣传标语100余幅,制作宣传展版30余块,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一是大力推进“两集中,两到位”,39个部门、182个项目全部集中入驻,5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569个便民服务站全部建成并规范运行。二是对县本级行政权力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项,取消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2项,取消县级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1项,保留市、县初审环节的省级行政审批项目34项,保留市、县初审环节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6项,取消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8项,保留许可限额的县级行政许可项目16项,承接市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项,行政审批“接、管、放”工作全部落实到位。

五、加强行政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建工作机构,梳理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定岗定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将各乡镇、各部门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二)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执法,严格坚持考试合格才办证,杜绝执法单位合同工、临时工、借调人员执法和无证执法的现象。对全县923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并以审发行政执法证为契机,组织402名行政执法人员,就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等法律知识进行集中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

(三)“三张”清单有序推进。及时公布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清理并公布了《县本级权力清单(2017年本)》(剑府发〔2017〕20号),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5604项,其中行政许可182项、其中行政处罚4622项、行政奖励107项、行政强制196项、行政征收51项、行政检查238项、行政确认36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行政权力157项。目前,已完成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正逐步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四)两个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一是县政府办组织召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同时,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行权单位行权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予以通报,制定出台《行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二是健全了“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案件移送备案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通报“两法”衔接情况,确保了案件移送、受理、查办、审判等环节的有效衔接。

(五)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召开“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会议,对全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二是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剑府办发〔2016〕32号),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确保任务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三是成立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协调小组(剑府办函〔2017〕66号),明确了由县长抓全局,常务副县长抓具体,县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位、落实科学的组织领导体系。全县30个部门已在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一单两库”,扎实推进随机抽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六、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调整了以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县行政复议委员会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共收行政复议申请10件,不予受理6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已审结3件,已审结案件中:自愿撤回3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1件1件。全年代表县政府应诉6件,结案3件,胜诉3件。

(二)行政调解全覆盖。建立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不断强化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工作,形成了大调解联动机制。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全县社会稳定。

(三)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运行良好。为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促进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我县制定出台《剑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和《剑阁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法律顾问运用自己综合的法律知识和处理社会纠纷的经验,为县委和县政府提供妥善的处置方案和建议,在处置突发事件中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共参与政府决策10余次,代理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6件次。

七、依法行政监督检查

一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广泛听取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定期向县人大和县政协汇报工作。二是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积极处理行政执法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设置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申诉、检举。完善受理处理机制,拓宽了监督渠道。

八、2018年工作安排

一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公职律师制度,促使两者有机衔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深入推进“接、管、放”, 强化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监管,动态调整、公布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三是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四是做好行政执法备案和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五是加强和创新市场监管,全面推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六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剑阁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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