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依申请信息收取的费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度,我局通过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26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00条。工作动态66条,人事信息1条,发布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风险预警和安全提示信息数29条。通过行权平台公开行政认可、行政处罚结果公开239条,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178条,对安全生产“黑名单”进行对外公示,没有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优先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行权平台、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剑阁安监”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度,公开政策解读稿件1条,其他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情况10条。
四、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受理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事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二是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三是继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做到贴近生活、服务群众。
(二)改进措施。我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推进风险预警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快捷高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风险信息尤其是极端天气和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预警信息;二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部门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和抢险救援进展信息,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三是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四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剑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