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看守所关于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量:次    来源:   
【 字体: 分享到: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剑阁县看守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短刑犯实行武装警械看守,负责在押人员进行教育和管理,负责组织、规划监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建设。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是一级决算单位,实行是行政会计制度。2016年12月31日在职行编16人,工勤编2人,辅警编5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390.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0.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390.7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52.36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52.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在押人员给养费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

(二)医疗卫生支出8.5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6.28万元,主要用本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0.94 万元,较2015年有所下降。主要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强化管理,严控因公临时出国(境)规模,规范公务接待活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  0.94万元,公务接待 21 批次,共计 236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和友邻单位考察、学习等公务活动。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出国(境) 0  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8 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有公务用 2  辆,其中:轿车 1  辆、囚车1 辆。

2016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2.8 万元,用于保证看守所执行公业务活动,开展对在押人员家庭的走访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附表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

附表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1表)

附表三:2016年收入决算表(财决03表)

附表四:2016年支出决算表(财决04表)

附表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

附表六: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表七:2016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看守所(本级).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