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四川省剑阁县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21-05-14    浏览量:次    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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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县重大环境问题。

3、负责落实全县污染物减排工作。

4、负责环境保护的资金和项目管理。

5、负责全县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6、负责全县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全县生态保护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8、负责全县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管理。

10、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科技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和计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1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导环境保护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组织全县环境保护系统在职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边界: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协商一致。

注:县环保局“三定”规定(机构编制方案)印发后,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委编委相关文件要求,主要职责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一)取消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划出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划出:

1、在城市建成区内不按规定排放生活污水,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2、向大气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在公共场所烧烤食品、散烧原煤、焚烧杂物。

3、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不按规定倾倒、堆放、贮存、清运、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未按规定随意堆放、倾倒工业固体废物或者随意丢弃、倾倒畜禽饲养、屠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单位不及时清运、处置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以及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5废物。

4、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拒绝环境噪声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增加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加强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根据剑府办【2012】24号文件,1、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2、加强环境治理、环境监管和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职责。3、加强组织开展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落实减排目标工作职责。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剑阁生态环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为重点,以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以环保机构改革为动力,以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保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环境安全。

1.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创新理论武装,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2.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监管机制。健全完善县环保委员会工作制度,制定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各乡镇、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综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齐抓共管。

3.坚守环境质量核心。水环境重点保证西河升钟水库铁炉寺国控考核断面Ⅱ类。嘉陵江流域红岩和金银渡入出境省控生态补偿断面Ⅱ类,闻溪河及清江河功能水体Ⅲ类以上,乡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于上年度同期水平;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4.打好污染防治八大攻坚战

全面贯彻《四川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出台并实施剑阁实施方案,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嘉陵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乡镇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八大攻坚战”。

5.剑阁生态环境项目工作。一是按时间节点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项目实施进度。二是争取项目入库。

6.持续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要求,严格实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销号。

7.切实加强生态红线管理。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即那个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三线一单”制。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协同推进剑阁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三年推进方案,落实生态保护地区违法违规清理。

8.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一是配合完成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做好相关部门职能转接。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工作。

9.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加强核安全文化建设,确保辖区辐射环境安全。

10.深入推进环境监测与监察执法。强化环境监察执法落实测管协同、“两法衔接”“执法与纪检监察联动”和“执法双随机一公开”。

9.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

10.着力提升环保保障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环境保护局下属两个二级单位的财务未独立核算,由环保局机关统一预算,统一做账。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11.12万元,支出总计1168.9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减少2486.69万元,下降223.8%;支出增加135.51万元,增长11.59%。主要变动原因:1.2018年度收入减少项目资金预算较2017年度减少较多;2.2018年度支出较2017年度增加是因为,2018年度支出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致使总支出数增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98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1.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48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万元,占28.79%;项目支出1057.45万元,占71.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81.08万元,支出总计1484.95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增加1869.96万元,增加62.72%;支出增加315.03万元,增长21.21%。主要变动原因:1.2019年度收入增加项目资金预算较2018年度增加较多,但日常公用经费有所减少;2.2019年度支出较2018年度增加是因为,2019年度支出上年度结转项目资金,致使总支出数增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69.96万元,下降62.72%。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95万元,占3.7%;医疗卫生支出20.61万元,占1.39%;住房保障支出17.85万元,占1.2%;节能环保支出1391.04万元,占93.68%;农林水支出0.5万元,占0.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55.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决算为54.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医疗卫生及疾患生育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决算为20.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1101(款)行政运行2110101(项):支出决算为406.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节能环保支出211(类)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2110299(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防治21103(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2110399(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污染减排21111(款)环境监测与信息2111101(项):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211(类)其他节能环保21199(款)其他节能环保2119901(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213(类)扶贫21305(款)其他扶贫支出2130599(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决算为:17.8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6.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1.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2018年减少2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应急、污染源普查、环境监察执法、处理环境投诉、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环保督察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2018年减少0.23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75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7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整改、水质断面监测接待、污染源普查、环境执法监察、环境保护大会等。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剑阁县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18万元,比2018年增加6.78万元,增加11.08%。,主要原因是环保事务增多,尤其是应急、执法及环保督察迎接等工作量的增加,致使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共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剑阁县环境环保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核有辐射车1辆,环境监测站监测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气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及环保督察及应急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今年支出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没有涉及预算追加、追减;只涉及2019年下半年基本工资预算及年度调整预算经费,预算资金使用率达到100%。

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均按计划完成了数量、质量、时效等目标。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及工作经费、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全年预算数43万元,执行数为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重点对1个县级饮用水点位、40个乡镇饮用水点位监测及其他省控监测任务、生态补偿监测、土壤点位布设;对空气自动站-修城坝点正常运行维护等工作。保证了全县人民饮用水用水安全、各类污染源污染物总排放量达标,让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的环境下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监测设备陈旧老化,监测人员及车辆得不到有效保障、联合协同监测有难度;节能效果较差,造成了一定程度资源和资金的浪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以“节能、特色、环保”为原则,实。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环保专项资金3个项目进行了项目绩效申报与自评工作,《2019年环境监测运行工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9省控空气自动站运行监管经费》、《2019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表见附件。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环境监测站运行经费及工作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各类投诉监测、应急监测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

新老县城、57个乡镇的环境质量及四个出入境断面及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保障。

指标2:满足实验室内部体系的运行

设备维护(检定)、试剂耗材、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全县的水、气、声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指标4:


指标5:


时效指标

指标1:年度12月底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10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设备维护(检定)

检定设备约50台,维护及更换配件约20余台

指标2:药品及耗材

实验室日常药品及耗材购买

指标3: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参加国家、省市及本单位培训20余次

指标4:监测车辆的运行

负责全县的环境质量监测及各类应急、投诉监测任务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让全县人民在舒适优美的环境下生活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公众满意度

≥96%

指标2:


……


……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

预算单位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耗材更换,例行维护,运行保障。

有效运行天数每月≥28天。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指标4:


指标5:


时效指标

指标1:年度12月底完成全部目标任务

全年有效运行天数336天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设备维护

维护及更换配件

指标2:耗材的购买

耗材的购买

指标3: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

参加国家、省市及本单位培训

指标4:空气自动站全年电、网络运行

全年电费2万余元、网络费用1200余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让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的环境下生活

给老百姓一个舒适的环境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保障空气自动站正常运行

为管理部门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 

指标2: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1:


指标2:


指标3: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保障全年有效监测天数

全年有效运行天数大于336天

指标2:


……


……




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

预算单位

剑阁县环境保护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1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0万元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2019年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不发生土壤污染事故,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根据土壤详查报告完成市下达土壤污染分类管控实施方案制定,根据下达具体评估修复任务完成年度目标。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评估系统建立和入库;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省控、市控监测点位设置并完成监测任务。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

数量指标

指标1:完成市下达工业园区、省控、市控监测点位布设和监测。

以省、市下达文件为准。

指标2:


质量指标

指标1: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指标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指标3:


时效指标

指标1: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标任务。

≥100%

指标2:


成本指标


指标1:土壤详查、评估及修复前期费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信息系统建设(万元)

60万元

指标2: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划定及监测

20万元

指标3:完成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费用(万元)

20万元 

指标4:新颁布实施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学习、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培训费用

20万元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
指标

指标1:


指标2:


……


社会效益
指标

指标1: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加强对县级部门和乡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督查和宣传力度,专项督查、检查次数不少于4次,按照目标考核计分。

生态效益
指标

指标1: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4% 

指标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90%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指标: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不发生污染事故。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指标1公众对环境满意率

≥90%

指标2:


……


……



2.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1个项目(2019年度第一批环保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2019年度第一批环保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19年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分别设置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与宣教股、行政审批股。下属事业单位2个,剑阁县环境监测站、剑阁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电子政务、公共机构节能、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爱国卫生、禁毒、工青妇和史志等工作。牵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考核。拟订机关事务(内部)管理各项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退役军人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议案的办理。负责环保系统内部干部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奖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环保系统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环境保护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牵头各类综合创建工作。牵头机构改革,组织协调生态领域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基本建设和后勤保障。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2.综合环境管理股。督促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承担县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监察相关工作。负责监督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减排目标的落实。依照规定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及后续有关工作。负责统筹全县污染源普查相关工作。参与起草全县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等。参与拟订全县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大气、水、噪声、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管理危险废物的处置。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牵头组织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督促指导饮用水源地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参与指导有关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低碳发展和环保产业发展。监督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3.政策法规与宣教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承担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新闻审核和发布。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参与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管理、党政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参与实施全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组织开展重大专题调研,起草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生态环境舆情应对工作。负责依法治县、法治创建、普法、综治、维稳、防邪等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处罚初步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和法制审查工作。负责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

4.行政审批股。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按规定集中承担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审批工作,以及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牵头园区建设、创建等工作。

(二)机构职能。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因机构改革自2019年10月21日起,成为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职能职责是: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剑阁县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剑阁县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剑阁县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剑阁县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等。

(三)人员概况。

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环境管理股、政策法规与宣教股、行政审批股。下辖县监测站、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2个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2019年末机构编制共计51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公事业编20名、事业编制20名、机关工勤2名。2019年末实际在职人员42人,公务员9人,机关工勤人员2名,参公人员14人,事业人员11人,事业工勤人员4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5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19年收入决算总额2981.08万元,其中:财政基本拨款收入500.26万元,节能环保工作经费55万元,扶贫工作经费0.5万元,财政项目(中央、省级)2425.3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19年支出决算总额148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9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85万元。

剑阁生态环境局属于财政全额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一是基本支出(2019年人员经费决算366.32万元,日常公务支出费用决算61.18万元)是用于保障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254.02万元)、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等经费(75.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02)住房及保障费(17.8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8万元)。办公费(6.72万元)、邮电(4.49万元)、印刷费(5.15万元)、会议费(1.03万元)、培训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4.75万元)、维护费(3万元)、工会经费(3.96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差旅费(1.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36万元)、水电费(5.69万元)、物业管理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13.64万元)。二是项目支出1057.45万元,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预算编制和执行

(1)预算编制情况:严格按照县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按时完成了基础信息、项目库的报送工作,完成基础信息的更新,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并提交部门预算草案。预算编制中,特别注意对预算编制准确性的把握,确保预算编制完整无漏项,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算执行调整,按时完成待批复。

(2)预算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预算,执行中不调整预算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收支平衡,完成单位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职能职责,按时报送决算,单位决算编制人员与供养人员数据相符,决算数据真实准确。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随意改变资金规定用途和自行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的行为,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保障了公众的健康权益。

2、财政资金收支管理情况

(1)财务管理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设立会计机构,财务负责人符合任职条件。

内部管理制度: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要有《财务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目标管理制度》、《财务费用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等。

会计核算:依法建账,使用合符规定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总账》及《明细账》,使用合法、内容真实、要素齐全并经审核的原始单据作为编制记账凭证依据。

3、财政政策执行

(1)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支出中直接支付比例达到全县当期平均水平。

(2)公务卡改革:严格按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使用公务卡进行公务结算,公务卡结算支出额度达25.61万余元,到单位非转账授权支付的25%以上。

(3)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公务接待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会议费1.03万元。

4.财经纪律

(1)审计监察:接受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财监局和上级有关监督检查部门监察。

(2)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国库动态监控预警无违规支付行为。

(二)结果应用情况

按照财政绩效管理要求管理编报预算绩效目标,且绩效目标真实、可行、科学。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综上所述,通过绩效自评,2019年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政策依据充分,目标制定明确;按照计划有序实施,资金到位及时,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资金的使用监管有力有效。整个支出实施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存在的问题:人员配备不足,工作经费差口较大,希望在经费方面给与更多的支持。

(三)改进建议

改进建议:绩效评价是深入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建议财政加强对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优化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为确保监督职责的有效发挥,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望财政部门在今后编制预算时,结合本县监督工作实际情况,适当增加财政预算经费。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把有限的经费做到科学、合理的分配。

附件2

2019年第一批环境保护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按照相关要求,结合环境保护项目的特点,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完善,开展绩效评价。本次绩效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以自我评价为主,采取效果分析法,评价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体系:

评分类别: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

评分项目: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效益

评分要求:目标内容;决策依据、程序;分配办法、结果;资金到位率、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2019年第一批环境保护预算项目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预算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

项目评价得分表

评分类别

评分项目

评分要求

总分

得分

项目决策

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

目标内容;决策依据、程序;分配办法、结果

40

40

项目管理

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

资金到位率、时效;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

40

40

项目绩效

项目效益

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

20

20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为方便确保环境质量合格,保障全县人民在青山、绿水、蓝天下生活,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确;对全县工业源、农业源等五大源进行基础数据调查、录入、污染物进行核算,全面数据进库,完成相关技术报告;对城市空气质量要求达标。

2、项目管理

参照历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情况,我局2019年第一批环境保护专项预算为34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共计34万元,2019年4月20日,指标下达,资金到位率100%。我局2019年第一批环境保护局项目资金,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由监测站支出费用票据足额支付,项目资金支付依据、开支范围及支付进度等完全合规合法。

3、项目绩效

(一)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成数量:我局2019年已支付项目资金34万元,一是完成了1个县级饮用水点位、40个乡镇饮用水点位监测及其他相关省控监测任务、生态补偿监测工作,确保了全县饮用水水质达标。二是完成了全年365天空气优良质量数据的实时报送及更新,保证空气自动站-修成坝点正常运行。

(二)项目效益情况

有效保证我环境监测、空气自动点有效运行,对全县的环境质量起到很好作用;同时,利用项目资金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各类投诉、应急监测、空气质量等任务进行全面的分析及掌握确,确保了全县人民在舒适优美的环境下生活。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县环保工作的职责越来越繁重,工作职责的范围不断扩展,环境保护能力严重不足,与目前环境保护所面临的任务严重不相适应。人员、车辆得不到有效保障。二是环保经费投入不足,监察、监测设施设备老化严重,不能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四、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环保能力建设的投入,人员、车辆得到有效保障;二是建议加大环保经费的投入,对陈旧老化的设备设施设备进行更换,对污染源数据详查入库工作提供经费保障,让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在优美舒适的环境下生活。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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