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四项举措”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 年终述法工作

发布日期:2022-03-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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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剑阁县高度重视,聚焦“关键少数”,积极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

“全员式”明确述法主体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剑阁县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述法工作的通知》,将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党委工作部门和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四类人员”纳入述法主体,实现县管干部“全覆盖”。

“高压式”压实第一责任。县委组织部、县目标绩效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先后印发文件压实述法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实行否定式计分管理。同时建立过程管理、情况通报、整改督办等机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的领导干部,运用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等形式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有效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抓法治的行动自觉。

“点兵式”展现法治成效。全县29个乡镇、67个县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开展书面述法,从乡镇和部门中选取5名主要负责人,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依规决策、公正司法、法治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等方面进行现场述法。同时,采取“上评下”“下评上”“民评官”等多维分类评价机制对法治建设“成绩单”进行全方位法治检查,有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晒出年度“法治账”,全面展现法治建设成效。

“导向式”强化结果运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考评机制,将述法考评与干部述职述廉和考核工作一同推进,以现有干部述职述廉考核制度为基础,将述法工作融入到全县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法”六位一体的干部考评体系,以评议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的重要参考,作为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和正向激励的重要依据。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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