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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29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单位主要职能。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属财政预算一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职工整体素质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二、德育为首,教学中心,切实提升教学质量
1、立德树人,不断强化德育工作。
2、以“五项管理”为抓手,突出教学中心。
三、加强党风廉政作风效能建设和学校民主管理。
四、安全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常抓不懈,确保校园平安。
五、强化依法治校,创建和谐校园。
六、后勤保障有力,财务管理规范严格。
二、机构设置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属于剑阁县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24.44万元。与2022年度1127.2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7.18万元,增长1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24.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44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29万元,占92.1%;项目支出105.14万元,占7.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24.44万元。与2022年度1127.2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7.18万元,增长1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和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1127.2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主要变动原因是新增项目和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4.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095.41万元,占8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9万元,占7.7%;卫生健康支出50.9万元,占3.8%;住房保障支出76.34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4.44,完成预算100%。其中:
1.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095.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01.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0.9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6.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9.3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94.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2.35万元、津贴补贴8.77万元、奖金166.32万元、绩效工资216.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住房公积金76.3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5万元、生活补助38.56万元。
公用经费124.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66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3.95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培训费8.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专用材料费2万元、工会经费7.57万元、福利费15.77万元、其他交通费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下年“三公”经费预算决算数未发生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2年度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接待人次,控制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7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部门的工作检查、业务指导、调研活动以及校际之间的交流、学习、考察等公务接待活动费支出0.3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3年未发生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剑门中学校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校园安全保障项目、农村义务教育营养餐改善计划、免作业本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食堂工勤人员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教育(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义务教育人员工资、办公、差旅等公用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川委厅(2022)5号)工作要求,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率,切实压实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川财绩(2022)5号)规定,结合实际,我校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小组采取座谈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总结。现将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全年编制机构数和独立核算机构数无变化。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属财政预算二级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宗旨和业务范围: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三)人员概况。
人员情况,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核定人数69人,年初实有在编人数70人,特岗教师1人;新招免费师范生2人,三支一扶人员1人,退休1人,年末实有在编72人;遗属人员4人,退休人员20人。年初学生数822人,年未学生数80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3年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24.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3年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本年支出合计13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9.29万元,占92.1%;项目支出105.14万元,占7.9%。其中:
人员经费1055.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22.35万元、津贴补贴8.77万元、奖金166.32万元、绩效工资216.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1.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0.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55万元、生活补助38.56万元、住房公积金76.34万元。
公用经费12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6.66万元、印刷费5.00万元、水费5.00万元、电费5.00万元、邮电费3.95.00万元、物业管理费6.00万元、差旅费10.00万元、维修(护)费12.00万元、培训费8.63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专用材料费2.00万元、工会经费7.57万元、福利费15.77万元、其他交通费1.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部门年初编制部门绩效目标,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年终部门绩效目标全部完成,预算编制科学准确。支出控制方面: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与决算数偏差程度较小、预决算偏差程度在10%以内。预算动态调整方面:因人员的变动和岗位变动进行了预算调整。执行进度方面:各预算项目在6月、9月、11月实际支付分别完成了预算的43%、69%、91%。预算完成情况方面:各预算项目在12月实际支付完成了预算的100%。本年度我单位无违规记录。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部门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绩效管理结果:教育基本经费的使用,力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以及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行。校舍维修改造竣工使用,使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设备添置使学校现代化教育教学技术手段得到很大改善,大力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社会评价满意。学生资助、学生营养餐、免作业本费等民生保障方面,极大地改善了学生生活,减轻了家庭的负担,社会评价满意。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2023年度工作总体自我评价:2023年,在县委县府领导下,在县教育局的精心指导下,学校紧紧围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我校除财政拨款没有其他经费来源,由于学校学生人数变动较大,聘用临聘人员较多,临聘人员费用难以维持,无经费投入,不能及时兑付临聘人员费用。
改进建议。
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做好本单位情况调查,仔细测算部门资金需求,努力使预算资金合理。及时支出资金,减少部门资金结转。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加强学校廉政建设。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4589-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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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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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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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促进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得到改善,学生整体素质得到提高。 |
完成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支付58.94万元,解决了义务教育家庭子女就学困难,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减轻义务家庭教育支出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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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每学期通过对义务教育学生摸底,据实论证确认享受营养餐学生人数等信息,申报财政预算资金58.94万元,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实施。资金到位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项目实施流程,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执行公示制度。学生在校期间每生每天按5元落实中午一顿热菜,按月结算,专款专用,按期支付营养餐资金到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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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8.94 |
58.94 |
100.00%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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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8.94 |
58.94 |
10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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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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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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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人数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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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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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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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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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永剑 |
财务负责人:张宗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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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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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045-免作业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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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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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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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学生家庭经济担,提高入学率,促进教育事业发展。 |
免作业本费项目3.23万元,主要用于免除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购买作业本所需费用,项目在实施年度内完成,资金支付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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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政府财政补贴方式,免除义务教育在校学生购买作业本所需费用,对免作业本费项目资金论证、申报、资金审批、采购招标,作业本的配送验收入库、分发、资金支付等环节进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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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23 |
3.23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23 |
3.2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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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学生人数 |
= |
837 |
人 |
837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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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减轻学生家庭负担,促进教育发展 |
定性 |
优 |
|
优 |
3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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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及家长满意度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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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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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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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永剑 |
财务负责人:张宗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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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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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5306788-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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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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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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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寄宿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
完成了贫困寄宿生生补助项目资金打卡支付34.16万元,用于解决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困难,减轻贫困生家庭教育支出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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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走村入户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据实论证确认,申报财政预算资金34.16万元,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实施。资金到位后,严格执行国家相关项目实施流程,执行公示制度。通过广元市惠农惠民资金账户一对一打卡落实到每位享受资助学生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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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4.16 |
34.16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4.16 |
34.1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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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资助寄宿贫困生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 |
2023 |
年 |
2023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解决寄宿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
定性 |
好 |
|
好 |
30 |
3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学生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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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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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永剑 |
财务负责人:张宗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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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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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2T000006657775-特岗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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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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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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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特岗教师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支付,保障特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推动农村地区特岗教师工作积极性。 |
完成特岗教师工资保险支付3.82万元,支付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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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月支付兑现特岗教师工资、保险等,保障特岗教师福利待遇,资金执行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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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3.82 |
3.82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82 |
3.82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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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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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指标 |
资金到位率 |
= |
100 |
% |
100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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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定性 |
完成 |
完成 |
完成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教育特岗教师工作积极性 |
≥ |
95 |
% |
95 |
30 |
3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家长学生满意度 |
≥ |
98 |
% |
98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50分,评价得分5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30分,评价得分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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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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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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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涂健康 |
财务负责人:张宗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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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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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082323T000008711286-食堂人员补助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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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剑阁县教育局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剑阁县剑门中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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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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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率100%,学生健康体质逐步改善,服务对象满意。 |
完成食堂人员补助项目资金支付5万元,保障营养餐计划按时供餐,逐步改善学生健康体质,使服务对象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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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月核算食堂人员补助经费,及时支付,使营养餐供餐得以保障,提高食堂供餐人员工作积极性,学生满意,社会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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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00 |
0.00 |
100.00% |
10 |
10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00 |
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保受益学生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质量指标 |
确保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学生健康体质逐步改善 |
定性 |
好 |
|
好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9 |
% |
99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综合得分为100分,其中:预算执行得分10分;产出指标总分值60分,评价得分60分;效益指标总分值20分,评价得分2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评价等次: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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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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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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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郭永剑 |
财务负责人:张宗焱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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