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4-10-30    浏览量:次    来源:预决算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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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年10月3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剑阁综合行政执法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拟订城市管理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管理制度和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3.负责行使原由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权:负责行使原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利局、剑阁生态环境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处罚权。

4.负责剑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上述(第三条第三款)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

5.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县城区临时摊点的综合管理;负责路标路牌、报刊电话亭、公交站牌、非机动车停放点等市政设施设置的许可管理;负责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的设置、宣传品张贴悬挂、城市道路挖掘、废品收购、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许可管理;负责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含修车、汽车美容)活动的监督管理。

6.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负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投诉举报平台和联合协调办案指挥机制;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投诉和举报;负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7.负责综合行政执法案件有关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组织听证等工作。

8.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执法预警体系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负责牵头由县政府组织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城市管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10.负责全县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负责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实施督察。

11.负责城市管理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社会宣传教育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负责全县城乡环境卫生的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和县城区、普安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处理、城市道路灯管理维护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剑阁综合行政执法局

1.抓队伍建设,作风纪律极大提振。持续培育锻造“爱岗敬业。

2.抓行政执法,执法办案稳步提升。

3.抓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愈加精细。

4.抓城市管理,环境秩序日趋完善。

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1.强化党的建设,夯实环卫事业发展根基。

2.强化机制建设,提升环卫管理水平。

3.强化项目建设,增强垃圾处理承载能力。

4.强化环境卫生管理,改善城市市容面貌。

5.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二、机构设置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2.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39.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11.1万元,增长22.9%。主要变动原因是环卫中心临聘人员工资足额纳入预算及人员调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273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9.8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273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4.56万元,占51.9%;项目支出1315.31万元,占4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39.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11.1万元,增长22.9%。主要变动原因是环卫中心临聘人员工资足额纳入预算及人员调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9.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11.1万元,增长22.9%。主要变动原因是环卫中心临聘人员工资足额纳入预算及人员调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39.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38万元,占2.7%;卫生健康支出37.19万元,占1.3%;城乡社区支出2572.51万元,占93.9%;住房保障支出55.79万元,占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39.8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39.8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全年预算为74.38万元,支出决算为74.3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全年预算为37.19万元,支出决算为37.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 全年预算为2572.51万元,支出决算为2572.5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全年预算为55.79万万元,支出决算为55.79万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24.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6.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86万元、津贴补贴72.31万元、奖金241.04万元、绩效工资94.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1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3万元、住房公积金55.7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3.77万元、生活补助294.94万元。

公用经费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5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15万元、电费4.4万元、邮电费5.97万元、物业管理费0.57万元、差旅费9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工会经费8.03万元、福利费8.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17.86万元、其他支出0.27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5.03万元,支出决算为84.96万元,完成预算的97.8%;较上年减少73.35万元,下降46.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5万元,占9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6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未安排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3.5万元,支出决算为83.5万元,完成预算的9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减少73.12万元,下降46.69%。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客车0辆、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行政执法执勤、环境卫生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6万元,完成预算的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相关规定,压减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77人次,共计支出1.4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本省、市、县相关部门来剑检查指导、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综合行政执法、环境卫生工作等服务保障。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18万元,比2022年度减少4.17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万元主要用于普安、下寺两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漏液提升改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有车辆4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6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中: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综合行政执法保障、环境事务工作等。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环卫车辆运行、路灯电费维护费等1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绩效自评报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等10个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违法建设整治、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卫生的监督管理力度,规范城区城市建设和户外广告管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和市容秩序得到进一步提高,保证了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绩效自评综述:局严厉杜绝违规燃放及违建等行为,打响蓝天保卫战,为打造旅游名县助力,提升全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通过执法工作逐步减少违规现象,优化县域环境,提升市民居住环境质量。

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剑阁县综合行政局(以下简称“县综合执法局”)机关内设4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综合执法股、执法监督股。县综合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按照职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行使城乡建设、城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负责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县城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2023年,我县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局主动作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城市管理理念,不断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全面深化城区秩序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城市管理工作逐渐向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转变。

(三)人员概况。

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数77人,其中公务员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28人,事业编制40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实有在编在岗人员66人。临聘人员332人。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2181.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1.4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739.87万元。

(二)支出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收入预算2181.4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81.49万元;决算报表收入2181.49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决算报表无结转结余。

三、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1.履职效能。一是抓行政执法,执法办案稳步提升。今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70起,无一起投诉差评,受理率100%,行政相对人满意度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执法过程和结果透明、公开,营商环境持续向好,“背靠背”评价排名居全市前列,近一年无舆情发生。二是抓城乡环境,人居环境愈加精细。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高标准推进垃圾分类,建成生活垃圾示范建设单位6个、城市示范小区2个、农村示范乡镇3个,农村示范村5个,评选先进家庭5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基本建成,我县基本建成“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新建垃圾压缩转运站23个,给乡镇配备垃圾收转运车60辆、垃圾分类收集桶4800个。投资总额4200万元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已于今年8月建成投产,我县餐厨垃圾终端无害化处理实现“零的突破”。三是抓城市管理,环境秩序日趋完善。圆满完成各项保障。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牵头解决“停车难”问题。提升环卫服务水平。强化城市秩序管理。坚持宣传教育。

2.预算管理。严格按要求编制年初部门预算,年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控“三公”经费、差旅、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

3.财务管理。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合理设置财务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的,部门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4.资产管理。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无闲置资产。

5.采购管理。2023年,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4万元主要用于普安、下寺两座生活垃圾处理场渗漏液提升改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项目总数10个,涉及预算总金额1315.3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100%,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0个。

1.项目决策。预算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与计划期内的任务量、预算安排的资金量匹配情况,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完整、量化细化、预算匹配,预算项目在规定时间完成项目入库。

2.项目执行。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方向相符,预算项目采取对应调整措施,预算项目预算执行到位。

3.目标实现。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按时完成,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数量指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无偏离,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效益指标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目标。

(三)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2023年预算项目均未实施政府采购。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市、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在对我局的不定期检查中,提出了一些值得引以重视的问题,特别是财务开支执行财经纪律和票据审核方面,我们也分别进行了整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中,县财政局国库动态监控未发现我局有违规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项目经费拨付进度缓慢。

2.部分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不够规范、会计机构不健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机关正常运行,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全县城市管理的稳步发展,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及信息化程度低。

(三)改进建议。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绩效管理学习与培训;二是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工作制度;三是研究规划绩效评价信息化工作。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7009-违法建设查处及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做好全县重大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控制成本支出,保证整治行动完成质量。为市民创造更加干净、有序的居住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违规建设及违规燃放禁燃物等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处罚,整改率达到100%,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违规现象减少率达95%。全面提升全县生态环境及群众居住舒适度。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2.00

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2.00

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违法建设案件查处率

100

%


20

15


时效指标

2023年12月31日

定性

202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市容环境秩序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定性

5万元


20

2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9234-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以城区市容环境专项整治为抓手,合理安排执勤力量,采取“先政策劝导、后教育处理”的措施,落实机动巡逻、错时管理等制度,形成“点有值守、线有巡逻、面有联动”的管理格局,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新举措,着力解决影响城市管理中市容环境卫生重点、难点问题,带动市民共同参与,再掀文明城市创建新高潮,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三是专项整治工地乱象,联合其他相关执法部门一起加大城区巡查力度,严格监督路面抛洒,对做到发现赃车、不按要求覆盖等车辆加大处罚力度并追究源头企业及工地责任;四是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管理措施,错时巡查街道两旁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夜市烧烤等现象进行整治;五是做好城区建筑物、构筑物、临街景观、户外广告、招牌的容貌管理和监督管理,针对临时占道商户的进行监督管理,符合要求的商户办理临时占道许可。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消除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等达90%,加强县城卫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少于5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5.00

22.00

22.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5.00

22.00

2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办结率

100

%


20

18


质量指标

办件效果

定性

对违法现象坚决惩处,权利打造干净整洁、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居民居住满意度

95

%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颜值”,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定性

高中低

元/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350000

元/年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8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5065-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创建文明城市,打造旅游名县为抓手,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持续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城镇功能品质,打造更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加强环境卫生服务宣传,多次开展城乡环境治理督查活动,加强城区市容环境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促进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

5.00

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

5.00

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县域环境整洁较上年提升率

90

%


20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深化乡镇环境整治

定性

促进乡村面貌改善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提档升级人居环境

定性

全面提高人居环境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10

10


成本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5


10

10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5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雄

财务负责人:李川宁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616407-环卫车辆运行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新老县城环境卫生正常维护,包含车辆运行日常燃油费、保险、维修等费用,建立良好的城市形象,给群众带来舒适的生活、工作环境。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全年35辆环卫作业车辆运行(燃油、维修、保险等),做到生活垃圾及时转运,日产日清,维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环卫作业车辆

35

35辆

20

20


质量指标

环卫作业车辆正常运行

95

%

95%

20

17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居民幸福感,改善人居环境

95

%

90%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

定性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定性


20

17


合计

100

94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4。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5985-公厕运行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障新老县城公厕正常运行,改善公厕环境卫生,提高公厕服务质量。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新老县城公厕正常运行,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10.00

1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10.00

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普安8座,下寺17座

=

25

25座

20

20


质量指标

公厕正常运行率

95

%

95%

20

1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活便利

定性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公厕环境卫生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

定性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公厕正常运行

4000

元/座(处)

4000元/座(处)

10

10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8。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030-路灯电费、维修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保证全县路灯亮化率达到98%;做好道路照明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力争照明设施的管理有新的起色;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县城区、普安镇路灯共计3000余盏,全年做好维护维修、电费缴纳等相关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20.00

240.00

24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20.00

240.00

24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3千余盏路灯光亮维护

3000

3000盏

20

20


质量指标

城区路灯光亮照明率

98

%

98%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旅游城市经济发展起到助推作用

定性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城市居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240

万元

240万元

20

2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贾伦军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064-新老垃圾场及渗滤液系统运转经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解决下寺、普安两个垃圾场日常维护、危废处理、在线监测、渗漏液处理、标识标语、垃圾场消杀,达到环保标准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植被、人畜的伤害。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主要解决下寺、普安两个垃圾场日常维护、危废处理、在线监测、渗漏液处理、标识标语、垃圾场消杀,达到环保标准排放,减少对周边环境、植被、人畜的伤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0.00

20.00

2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0.00

20.00

2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渗滤液处理站个数

2

2座

20

20


质量指标

无害化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为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重要

定性


10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两个垃圾场可持续发展

定性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居民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20

万元

20万元

20

18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98。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5946078-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的特定目标类支出,通过对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利用化后,有效防止了泔水回流养殖市场和地沟油市场,从处置末端保障了防疫工作。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保障全县餐厨垃圾收转运及时,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00

50.00

5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50.00

50.00

5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餐厨垃圾处置

定性

高中低

30

30


时效指标

及时完成餐厨垃圾处理

95

%

95%

20

2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城市生态文明水平

定性

元/年

20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成本

130

130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何林峻、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2T000007348930-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实现剑阁县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对剑阁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时,垃圾处置效率提高。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用于全县2023年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费结算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

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42.19

142.19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42.19

142.19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焚烧处理数量

4.5

万吨

4.5万吨

20

20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及时率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

定性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合理处置垃圾有效保护环境

定性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定性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垃圾焚烧项目成本

70

70/吨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项目名称

51082323T000008843716-垃圾焚烧处理、城市环境卫生维护费

主管部门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剑阁县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实现剑阁县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对剑阁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时,垃圾处置效率提高。保障转运车辆正常运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日常更新与维护。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较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实现剑阁县生活垃圾有效处理,对剑阁县城区及周边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实施减量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全县生活垃圾收、转、运及时,垃圾处置效率提高。保障转运车辆正常运行,城市环境卫生日常维护,垃圾中转站及环卫设施日常更新与维护。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25.00

225.00

225.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225.00

225.00

225.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垃圾焚烧处理数量

4.5

万吨

4.5万吨

20

20


质量指标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车辆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日常维护

95

%

95%

20

20


时效指标

经费支出及时率

95

%

95%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合理处置垃圾有效保护环境

定性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环境水平

定性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定性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

95%

10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垃圾焚烧、车辆运行、环境卫生维护成本

70

70元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已完成既定目标,自评得分100分。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高长槟

财务负责人:何军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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