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8474032/2025-01968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成文日期: 2025-11-28 |
| 发布时间: 2025-11-28 | 发文字号: 剑府人发〔2025〕21号 | 公文种类: 其他 |
| 有 效 性 : 有效 | 字体: [ 大 中 小 ]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刘克敏任县翠云廊古柏保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
王慧明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职务;
何波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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