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曝光典型案例(第六期)

发布日期:2024-12-20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 字体: 分享到:

一、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0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异地住院疑点线索在剑阁县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40.79元。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国家疑点线索限制儿童用药对该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3.8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484.65元;2.处失约金1484.65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484.65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484.65元已全部上缴。

二、剑阁县鹤龄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鹤龄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185.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185.6元;2.处失约金15185.6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185.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185.6元已全部上缴。

三、剑阁县杨村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杨村镇卫生院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1609.1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609.1元;2.处失约金11609.1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1609.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609.1元已全部上缴。

四、剑阁县樵店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樵店乡卫生院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4元;2.处失约金68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6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684元已全部上缴。

五、剑阁县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对江口镇中心卫生院进行专项稽核,发现该院存在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648.8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648.84元;2.处失约金15648.8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5648.8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5648.84元已全部上缴。

六、剑阁县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剑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1.22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51.22元;2.处失约金351.22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51.22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351.22元已全部上缴。

七、剑阁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剑阁县人民医院进行核查,发现该院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46.9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院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46.94元;2.处失约金1346.94元;3.责令该院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1346.9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346.94元已全部上缴。

八、剑阁县下寺镇母何长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下寺镇母何长诊所进行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5.4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65.4元;2.处失约金730.8元;3.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365.4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730.8元已全部上缴。

九、剑阁县演圣镇何兴福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下寺镇母何长诊所进行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6元;2.处失约金432元;3.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32元已全部上缴。

十、剑阁县演圣镇何兴福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演圣镇何兴福诊所进行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6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6元;2.处失约金432元;3.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216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432元已全部上缴。

十一、彭天朝中医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4年11月,剑阁县医疗保障局根据限制儿童用药使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的国家疑点线索对演圣镇何兴福诊所进行核查,发现该诊所存在将不符合医保支付政策规定的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的违规行为,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61.51元。依据《广元市医疗保障定点医院医疗服务协议》,当地医保部门处理如下:1.责令该诊所退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561.51元;2.处失约金1123.02元;3.责令该诊所限期整改。目前,损失的医保基金561.51元已全部追回,失约金1123.02元已全部上缴。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