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剑阁县王河镇南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企业、剑阁刚旺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22    浏览量:570次    来源: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在办理剑阁县王河镇南华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3家企业、剑阁刚旺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5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吊销营业执照案件时,多次与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联系,均无法与当事人(经营者)取得联系,导致无法将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现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送达。公告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起,30个自然日。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

联系人:何孟桦

联系电话:0839-6602310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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