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5〕1号)和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广财绩〔202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4年度中央、省级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2024年下达我局中、省彩票公益金预算212万元,其中:中央福彩公益金11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96万元。涉及项目主要是:柳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床位护理能力项目112万元;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4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14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园(基地)基地建设10万元;“关爱服务包”项目72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预算下达彩票公益金212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116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96万元),累计实现支付17.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15%,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实现支付3.2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省级福彩公益金实现支付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5%。按照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为:柳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床位护理能力项目112万元,未实现支付;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万元,实现支付3.28万元,预算执行率82%;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14万元,实现支付14万元预算执行率100%;“关爱服务包”发放项目72万元,未实现支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10万元,未实现支付。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落实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检查。一是做好日常监督。各股室把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作为日常工作调研和督查的重点内容,对调研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解决措施,立行立改;二是持续开展全县民政彩票公益项目专项督查。
2.资金使用规范。一是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用途使用,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无挤占、截留挪用等违规违纪现象,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二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平台发放,通过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形成全过程全链条资金监督体系。
3.建立彩票公益金使用台账。中央彩票公益金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分配指标下达后,我局及时上报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掌握彩票公益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绩效目标有偏差的项目,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2024年中央和省级彩票公益金实际到位212万元,实际支付17.28万元,资金执行率8.15%,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一是柳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已基本完工,未验收结算;二是“关爱服务包”项目资金到位时间较晚,项目正在实施中,未实现支付;三是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未竣工验收。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人数指标完成32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体检项目共有41名孤儿完成体检;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已基本完工。
(2)质量指标。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100%,达到预期目标;经费使用合规率指标完成100%,达到预期目标,经自查,均未发现资金使用有违法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现象。
(3)时效指标。经费拨付都按规定及时拨付,及时拨付率为100%,达到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各项目分配及支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规定用途及标准使用,达到预期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有效提高,指标完成达到预期目标;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满足,指标完成达成预期目标。
(2)可持续影响指标。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显著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均达成预期目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助儿童满意度指标完成90%,完成预期目标;受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率指标完成90%,完成预期目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自查,因项目资金到位较晚及项目推进不及时等原因,导致偏离年初预算指标。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推进、资金使用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制定彩票公益金使用计划,统筹中央和地方资金,严格筛选项目。二是进一步做好彩票公益金项目的社会公告和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公开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情况以及资助项目标牌标识。三是加快推进项目实施,提升项目执行率,确保按期完成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一是通过绩效评价自评结果,对指标完成好的工作在下年继续巩固和加强,对未完成的指标深入剖析原因,找出症结,在以后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二是利用绩效自评结果,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完善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
(二)公开公示情况。我单位按照《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一是要求各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以固定标牌、宣传手册等显著方式标明资助标识;二是向县人民政府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并依托政府网站,按时将绩效自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剑阁县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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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 名称 |
彩票公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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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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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主管部门 |
广元市民政局 |
资金使用单位 |
剑阁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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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投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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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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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212 |
17.28 |
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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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116 |
3.28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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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资金 |
96 |
14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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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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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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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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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科学性 |
按需科学配套资金,满足资金发放需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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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及时性 |
年度内收到下达资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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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付合规性 |
按月及时拨款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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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规范性 |
孤儿助学通过“一卡”通直发到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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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准确性 |
按照省市标准应发尽发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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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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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不定期监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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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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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为受助孤儿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开展“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建设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助力我县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
全年完成孤儿年满18周岁就读大学、硕士、中等职业学校享受补助人数44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体检项目41名孤儿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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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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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指标 |
孤儿助学补助人数 |
应助尽助 |
32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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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体检人数 |
≥ 50人 |
4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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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支持个数 |
1个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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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符合助学条件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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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彩公益使用合规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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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周期 |
按学期发放 |
按学期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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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总支出和各分项支出控制 |
不超过定额标准 |
未超过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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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
有效提高 |
有效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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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
不断满足 |
不断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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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 |
显著增强 |
显著增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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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不断完善 |
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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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儿童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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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益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满意率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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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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