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5〕61号
武连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剑阁县柳沟镇柳林页岩机砖厂技改项目用地的请示》(武府〔2025〕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武五村2组、寨桥村2组合计1.1186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园地1.118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剑阁县柳沟镇柳林页岩机砖厂技改项目。
二、请你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结合按照《开封武连农工融合发展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进行建设,并强化过程监管,严禁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同时要依法履行占地实施程序,按照现行标准及时兑现占地补偿费用,妥善解决被占地农户的生产生活问题,确保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3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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