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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县政府办办文通知,现将我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使用的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有疑问,可与剑阁县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南华街25号,邮编:628317
县医疗保障局
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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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政府办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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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本年报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剑阁县剑门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剑阁县剑门关镇雄关大道169号;联系电话:0839-6750006;邮政编码:628300)。一、总体情况
剑门关镇
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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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jg.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涂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涂山镇泰吉街2号,邮编:628357,联系电话:0839-6264004)。一、总体情况
涂山镇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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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2023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盐店镇红旗社区西街5号,邮编
盐店镇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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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在剑阁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cnjg.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元山镇千米大街249号,邮编:628315,联系电话:0839-6441175)。一、总体情况2023年,我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
元山镇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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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编制要求。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通过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cnjg.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武连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
武连镇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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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将至,食品消费也将迎来高峰,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剑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一、家庭聚餐时,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或无相关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小龙虾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从冰箱中取出的冷冻食品,烹饪前应
县政府办
202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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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剑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6600108)。一、总体情况(一)主动公开
县自然资源局
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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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
2024-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