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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34号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双均机动车检测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普安镇民主村一组(详见附件),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5213公顷,其中:农用地0.3231公顷,建设用地
县政府办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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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35号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柳沟加油站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柳沟镇三清村一组(详见附件),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2002公顷,其中:农用地0.200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县政府办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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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36号 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CNG气电充装综合站及天然气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普安镇五星村二组(详见附件),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7613公顷,其中:农用地0.7613公顷,建设用地
县政府办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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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37号为保障我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剑阁县元山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一、拟征收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元山镇福泉村五组(详见附件),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0.3115公顷,其中:农用地0.2084公顷,建设用地
县政府办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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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我单位将按照广元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广财绩〔2025〕2号)文件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按时将绩效自评相关资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附件: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剑阁县民政局
县政府办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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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至30日,县人社局组织班子成员组建检查组,在全系统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重点对局机关办公区、人事档案区、职业培训学校、劳务派遣机构等区域的消防设施、用水用电用气供暖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全方位无死角,力争“零隐患、保安全”。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凤带队对全局开展了节前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重点从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方面入手,针对机关办公大楼及食堂等重点区域开展用水用电、安全通道…
县人社局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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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剑阁县卫生健康系统召开安全生产暨旅游服务医疗保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市、县安委会“五一”假期安全调度会精神,部署全系统安全及旅游医疗保障工作。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金恒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五一”节前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针对消防安全、在建项目安全、危化品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
县卫生健康局
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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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社服务便利化水平,剑阁县人社局推行“就近办、打包办、提速办”三办联动,切实提高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是业务下沉“就近办”。构建“县、镇、村”社保经办服务体系,优化个人基础信息变更等业务经办流程,下延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等68项常规业务至乡镇办理,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 与农商、邮政等单位合作
县人社局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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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剑阁县司法局在完成“三专”执法队伍建立后首次联合广元监狱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地参观监区、聆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有效预防再犯罪行为。活动后,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将珍惜自由生活,积极接受改造,活动成效显著。此次活动内容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实地体验监区生活。在监狱警官带领下,社区矫正对象依次参观监舍
92337841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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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四川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评估细则(施行)》(川医保规〔2021〕22号)、《广元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准入经办规程》(广医保〔2018〕80号)等规定,我局按照评估内容对国药控股广元医药有限公司剑阁县关爱大药房分公司进行了资格审查和现场评估,评估
剑阁县医疗保障局
202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