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信息 剑阁县财政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3号建议答复的函

    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我局严格执行上级资金管理规定,在收到上级资金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文件下达项目预算单位,并按照《剑阁县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办法》规定的流程拨付项目资金。由于目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国库资金调度非常困难,致使部分项目资金拨付相对滞后。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统筹调度,保障重大项目在我县顺利实施,充分发挥财政“三保

    剑阁县财政局 2021-11-0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4号建议答复的函

    群力村位置海拔相对较高,水源奇缺,又无相对优越的建库条件,导致该村季节性缺水现象时有发生。我局在“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中,已将王河镇群力村等旱山村组的山坪塘整治、新建微水池等小微水利工程纳入“五小水利”工程整治项目规划,从而解决生产性缺水问题;将群力等高山村组农村分散供水工程纳入剑阁县南部农村分散供水保障工程项目规划,解决居民生活季节性缺水问题。下一步,我局

    剑阁县水利局 2021-11-0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场镇位于山梁上,亭子口水利枢纽提水扬程高,运行成本大。木马镇现有饮用水源凌云水库为小(二)型水库,有效库容小,导致木马镇、原柏垭乡、田家乡场镇居民生活供水保障率不高。二、为彻底解决木马镇(含原田家乡、柏垭乡)场镇居民及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我县已将龙潭沟水库(小一型)列入了剑阁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快龙潭沟水库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

    剑阁县水利局 2021-11-0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水利局对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6号建议答复的函

    早受益。感谢你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剑阁县水利局2021年6月23日

    剑阁县水利局 2021-11-02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杜晓琼委员:你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第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剑阁县民营企业发展现状(一)民营经济指标完成情况2020年,新注册私营企业户数818户,同比增长47.65%,私营企业累计登记户数达8784户;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私营企业达27户,比上年底增加4户。全县民营经济增加值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11-0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5号提案答复的函

    的代表性、前瞻性,应该在县政府未来决策中参考。正如,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问题,现在国家及省市县各级高度重视农村土地资源,剑阁县今年连续出台《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剑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等文件,摸清全县撂荒地底数,将责任划分到地块,以切实可行的措施,坚决遏制土地撂荒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1-11-0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建剑阁县基层委员会: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打造普安镇鹤鸣山公园的建议》(第8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普安下寺同城化发展”为加快新老县城一体化发展,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拉大主骨架、发展项目化、品质高端化、经营多元化、管理精细化、实现同城化”的剑门新城建设目标,我们将围绕剑门新城规划,配合普安镇人民政府,突出鹤鸣山资源优势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11-0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际旅游目的地精品线路打造力度。一是结合全域旅游、生态康养旅游,完善《剑阁县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规划》,强化“大蜀道国际旅游目的地”定位。二是坚持以规划明晰项目,以项目促进投资,以投资推动发展,打造特色突出的大蜀道剑阁文化旅游产品。三是沟通协调蜀道沿线城市,共同推动蜀道遗产保护和旅游产品开发,加快建设大蜀道文化旅游产业带。三、关于“尽快启动大蜀道博物馆建设”2020年

    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2021-11-0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10号提案答复的函

    ﹑生活环境。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2021年6月7日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1-11-03

  • 政务信息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协十届六次会议第11号提案的答复函

    敬开军委员: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普安老县城环境卫生整治的建议》(第1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城乡环境,经镇党委会多次讨论研究于2021年4月制定了《普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针对普安老县城环境卫生整治制定了具体措施,城市区域重点围绕“三清四查,五治五管”进行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三清”即清扫、清运、清洁;“四查”即查垃圾收集点、查背街…

    剑阁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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