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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理的通知》《剑阁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制定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分类目录及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如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剑阁县教育局电话反馈。 联系人:李金红联系电话
剑阁县教育局
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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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剑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80000平标准化厂房建筑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7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人:何女士联系地址: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57号五楼联系电话:0839-6607630邮政编码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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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剑人社发〔2025〕60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下寺镇渡口社区居民委员会等34家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
县政府办
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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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关于考核招聘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剑阁县教育局关于考核招聘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公告》,通过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魏心雨等23位同志符合聘用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5年8月19日开始,至2025年8月25日,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聘用人员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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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就业见习制度,规范就业见习管理,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根据《剑阁县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剑人社〔2023〕1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剑人社发〔2025〕60号)规定,经自主申报、现场考察、综合评估等程序,现拟认定剑阁县武连镇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等4家单位(详细名单见附件)为剑阁县就业见习基地。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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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剑阁县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建筑设计调整方案》《剑阁县委党校抄手校区改扩建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剑门关地质科普和红色党性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变更)设计方案》《剑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80000平标准化厂房设计调整方案》《剑门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市政道路工程——环山路、横六路建设工程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及鸟瞰图进行公示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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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关于申报剑阁县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公告》要求,经初审、现场踏勘、综合评审,剑阁三分田农业有限公司拟确定为剑阁县林果电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或县商贸合作中心反映。受理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0839-6710876县
剑阁县商贸合作中心
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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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201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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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下寺镇城市功能配套,改善人居环境,维护公共利益,保障拟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的合法权益,我县根据四川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并结合剑阁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剑阁县下寺镇沙溪坝综合体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经相关部门论证,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意见和建议。一、公示时间:2015年2月13日至2015年3月12日
201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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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8号)有关行政执法事前公开的规定,按照《广元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广元市2020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的要求,剑阁县应急管理局、剑阁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剑阁县林业局对旅游行业开展联合专项检查,现将
剑阁县应急管理局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