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剑兴锂电池有限公司拟投35000万元在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内建设10000万安时锰泰龙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九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10000万安时锰泰龙锂离子电池生产线扩产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计划用地150亩,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建设10000万安时锰泰龙锂离子电池生产线,建筑总面积31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16000平方米,生产辅助设施7700平方米,购置主要生产设备/仪器若干台套。
4.建设地点:剑阁县剑门工业园区内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概述
(1)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工业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排放,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放。项目污水排放去向为剑阁县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水的排放不会影响清江河水体功能现状。
(2)废气
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涂布工序产生的含非甲烷总烃废气、注液工序产生的含DEC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注液工序产生的DEC废气经收集后排放,烟囱高度15m。项目产生废气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3)噪声
项目噪声设备主要为搅拌机、涂布机、空分机、除湿机、水泵等的设备噪声。要求合理布置厂区设备,高噪声设备单独做隔音间,并加减震垫,经处理后厂界和敏感目标处昼夜均能达到3类标准要求。采用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和危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废物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管理措施来实施管理,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对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项目的排污负荷进行了估算,在借鉴已有监测分析成果的基础上,利用模式模拟预测了该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提出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可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报告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公众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意见;⑤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联系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以下联系方式将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
委托单位:四川兴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母孟 联系电话:13648120656
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980631581
四川剑兴锂电池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