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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剑府办函〔2023〕1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剑阁县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1月27日附件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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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4〕5号为加快推进剑阁县殡仪馆迁建项目建设,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地范围及面积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23.34亩(其中:农用地122.04亩,建设用地1.3亩
县政府办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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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一)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根据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全县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为23.89平方公里(35835亩),城镇开发边界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3.45平方公里(5175亩),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为1.27。(二)基础数据来源1.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下发、要求纳入整改的批次项目,其中广元市涉及图斑
县政府办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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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4〕84号县农业农村局:你局《关于报送〈剑阁县王河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的请示》(剑农业〔2024〕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剑阁县王河粮油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有关内容,请你局按照程序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二、请你局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内容,加快进度,抓紧
县政府办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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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定全县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种粮大户资金管理,根据《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剑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剑阁县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剑农业函﹝2024﹞74号),经自主申报、村组核实、乡镇核对,县级抽查、乡镇公示、确定剑阁县2024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4-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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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巡游出租汽车客运营商环境,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良性健康发展,按照《广元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巡游出租车行业系统治理工作的通知》(广交函〔2024〕143号)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我局起草了《剑阁县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使该(征求意见稿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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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集中化便捷化办理,根据剑阁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剑阁县社保服务大厅和医保服务大厅将搬迁至剑阁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址位置:剑阁县政务服务中心(下寺镇龙江大道剑门大厦2楼)。二、搬迁时间:原社保服务大厅及医保服务大厅窗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自2025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起停止业务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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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5〕10号下寺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剑阁县二龙园区文化活动服务中心用地的请示》(下府〔2024〕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镇二龙村二组0.3389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 0.0035公顷,园地0.334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6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剑阁县二龙园区文化活动
县政府办
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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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5〕10号为加快推进剑阁县儿童户外游乐园建设项目,确保该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实施,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户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征地拆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编制形成《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下寺镇雷鸣社区五组。拟征收集体土地共0.1384公顷,拟征收范围详见征收
县政府办
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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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66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川水函〔2023〕79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的通知》(川水函〔2024〕51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调整后的大窑沟河、葫芦坝河、剑溪河等10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公布如下。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
广元市剑阁县水利局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