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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依规监管,依纪依法精准问责环保督察执法严禁“一刀切”严格禁止环保“一刀切”是提高环保监管效能的必然要求。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为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新时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保障“我们一直反对不分青红皂白、不分违法合法的‘一刀切’行为”。在日前
中国政府网
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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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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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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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省财政厅、省经信委通过《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工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建〔2018〕18号)下达我县2018年第一批工业发展项目资金628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发展引导、技术改造与转型升级、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等方面。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产业园区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安排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地区项目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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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川科计〔2018〕16号),下达我县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13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项目。根据财政专项资金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公开如下:2018年第一批省级科技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引导计划项目序号立项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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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县财政整合涉农资金1016万元,用于2019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联系人:王志川,举报电话:0839-6601355)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5月13日
剑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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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现将我局1月1日至5月24日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剑阁县教育局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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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现将剑阁县教育局(5月25日至7月13日)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剑阁县教育局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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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元市教育局、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过渡的通知》(广教函〔2021〕89号)文件精神,经学校梳理、个人确认、学校公示等程序,现将剑阁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反映情况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电话、书面或当面的方式向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址
县政府办
202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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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人社发〔2022〕2号)等文件和乡村振兴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就业创业、乡村振兴资金拟拨付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