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将各类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现将剑阁县教育局(5月25日至7月13日)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剑阁县教育局关于民办其它教育机构(筹备)设立审批情况的公示(5月25日-7月13日)
剑阁县教育局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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