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健康局

更新日期:2024-02-22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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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剑阁县中医药管理局、剑阁县疾病预防控制局牌子。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章草案、政策措施、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政策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组织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药品增补目录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七)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八)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九)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依法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十)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促进中医药(含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县中医药工作。

(十二)负责县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四)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助推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县。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相关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节能减排、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组织起草卫生健康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措施的建议。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牵头清理规范本系统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审批过程,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

3.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紧急医疗救援工作。承担卫生应急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拟订基层卫生健康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4.医政药政股。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推进护理、康复等事业发展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责。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的政策措施。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承担援外工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卫生健康交流与合作。负责卫生健康技术人员出国研修、学习工作期间的管理。指导医学会和卫协会工作。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负责上级领导、外宾来剑阁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卫生健康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5.中医药股。拟订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疗和保健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标准。监督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等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中医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监督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服务规范。协助开展全县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古籍和诊疗技术的发掘、整理、总结与提高,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参与拟订全县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药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承担县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6.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拟订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依法实施生育政策。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7.职业健康股(综合监管股)。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治技术实施。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组织分级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行为的监管政策、规范和标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公共场所、饮用水、放射卫生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组织查处、督办卫生健康违规行为和违法案件。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

8.信息统计股。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整合发展。

9.宣传与健康促进股。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宣传、意识形态、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老龄健康股。组织拟订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1.财务股(政策项目办)。承担全县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广元和健康剑阁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医疗卫生单位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医疗卫生项目的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向上向外争取资金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规划、监督管理及验收工作。

12.人事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13.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贾金恒(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郭宏杰(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

主持县疾控中心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拟订防疫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拟订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拟订卫生应急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承担事件医疗救援,医疗演练、督导。组织开展饮用水卫生监测及督促城市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及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重大传染病防治股、传染病疫情处置股)。


张贵杰(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牵头负责系统财务、审计、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社会福利费增长、旅游(服务业)发展、债务化解、规划编制、农业经济工作、建筑业产值、工业技改、限上规上企业培育、区域协同发展,指导基层卫生院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设、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负责经济普查、统计、信息化建设;负责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及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财务股、项目办、信息统计股。


王步勇(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行政许可、营商环境、工业(服务业)发展、普法、卫生监督、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跟踪评价食品安全标准执行情况、医疗机构危化物品(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在线监管平台、三医监管平台、禁毒、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行业综合行政执法。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管理,传承中医药诊疗技术,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做好最干净城市相关工作;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落实相关老龄工作;负责中医药、老龄、康(医)养及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行政审批股)、职业健康股(公共卫生监督股、综合监管股、执法监督股)、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中医药股、老龄健康股。


何开兵(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牵头负责综合性工作,负责目标绩效管理、政务信访维稳(12345)、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发言、健康剑阁公众号、节能减排、综合治理、机关事务管理、人大、政协两会工作、档案、保密、防邪、双拥、督查督办、河长制、林长制工作、机构编制、党的干部建设、人事人才管理、机关退职老干部管理、行业安全生产、文明城市创建;拟定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评审。牵头负责行业党委工作,负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统战、关心下一代(青少年、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共青团、妇联、宣传、党史、网络舆情、爱国卫生、民族团结、意识形态(形式主义)、党务信息、精神文明建设、志愿者服务工作、党管武装(民兵组织)、文化建设、两新组织建设、“双报到”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涉纪信访、作风行风效能建设。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和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行业宣传、卫生健康科学普及、信息发布、系统qq及微信群管理、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及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机关党委办(行业党委办)、人事股、宣传与健康促进股(爱卫办)。


冯  英(县卫生健康产业工会主席)

负责卫健产业工会工作,卫健系统医政药政、妇幼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残疾人工作、党管武装(征兵工作)、高质量发展、行业继续教育、次中心建设、平安剑阁建设(牵头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扫黑除恶、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储存和安全管理处置、天府旅游名县等各类医疗服务保障、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及基层治理、采供血机构管理、县计划生育协会、县农村卫生协会及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医政药政股、妇幼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卫生计生协会。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437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6600517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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