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统计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统计制度、统计标准,起草地方统计规章草案,制订全县统计规划以及地方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审批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以及涉外统计调查机构和项目,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指导、监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3.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等国民经济行业以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要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4.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重大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5.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依法对乡镇、县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核、监控和评估,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6.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定期发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县统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统计交流与合作。
8.组织制订全县、县直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建立健全全县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建立健全县级各部门统计信息共享制度,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剑阁县统计局下属县普查中心和县统计信息中心2个事业单位(其中,县普查中心是副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县普查中心主要负责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基本单位等项普查的业务技术工作。
县统计信息中心(挂剑阁县统计大数据管理中心牌子)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社情民意调查和专项调查,为县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提供统计调查咨询、建议;负责全县统计资料的搜集、汇总和开发应用,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剑阁县统计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和后勤管理;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政务督办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文秘、政工、人事、党务、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会务、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办公自动化、统计宣传、档案管理以及保密、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制定全县统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数据库系统,处理普查数据;指导全县统计系统的信息技术应用与技术管理;负责全县统计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2.政策法规股(挂剑阁县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牌子)。根据剑编发[2017]75号文件,在政策法规股挂“剑阁县统计执法监督大队”牌子。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起草统计政策规定;拟订全县统计重大业务的管理措施;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拟订全县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制订地方统计制度和地方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业务的设计和监督管理;依法审批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全县企事业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
3.综合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股(服务业统计股)。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进行统计监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整理、提供和发布综合性统计资料;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核算工作;提供全县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状况的分析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全县人口、工资、劳动力、科技和城镇居民收入的统计调查及文化产业、妇女儿童纲要监测;组织实施全县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服务领域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4.工交商贸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统计调查;对产业园区、大企业、优势产业等进行统计监测;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邮电业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组织有关部门评估全县旅游产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县能源、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对节能减排、单位gdp能耗、资源循环利用等进行统计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节能降耗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5.农村经济统计管理股。根据剑编发[2017]75号文件,将原农村经济统计股更名为农村经济统计管理股。组织实施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农民收支的统计调查,对农村贫困状况、退耕还林状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6.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股。组织实施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对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等进行统计监测;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调查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李洋(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负责督察督办。
何万军(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工业、能源、企业研发、工会、审计、政策法规、财务、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分管工交商贸股、政策法规股、固定资产投资股。
刘娜(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人事、目标、城乡环境、安全、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支部党建、文秘、会务、档案、纪检、防疫、意识形态、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治县、地方志、统战、重疾。分管局办公室、农村经济统计股。
罗雍(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负责综合核算统计、民营经济、县域经济监测、统计服务、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深化改革、妇儿两纲监测、设管、网络安全、劳动工资、撤县设市、文化产业、人口与就业、城镇化监测。分管综合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股、工交商贸股、信息中心。
王敏(党组成员、普查中心主任)
负责名录库、“四上”企业培育、经济普查。分管普查中心。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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