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更新日期:2024-03-01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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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乡村振兴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建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乡村振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组织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援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三)承担衔接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监督工作。

(四)负责乡村振兴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脱贫、低收入群体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订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组织验收和监督评估。

(六)负责相关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乡村振兴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八)承担剑阁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剑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剑阁县老区建设促进会的具体工作。

(九)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业监督管理职责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工作职责:1.负责全局内外综合统筹协调工作;2.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3.负责政务督办、行政效能建设和局党组、领导班子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4.负责相关会议组织、综合性材料起草、公文办理、文秘事务、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公共节能、环境卫生、文明创建、后勤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5.收集、汇总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信息及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并编发县脱贫办脱贫攻坚简报;6.做好各级媒体对剑阁扶贫移民工作的宣传报道、经验总结;7.负责县脱贫办综合协调、日常运行工作;8.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9.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信访

信访工作职责:1.负责扶贫移民信访接待、办转、调查回复、督查督办、综合协调和上级及其他部门交转件登记、调查、回复、办结工作;2.负责信访维稳牵头揽总,做好稳定动态把握、形势研判、信息汇总上报工作等;3.负责基层治理扶贫相关工作;4.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5.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6.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工作职责:1.拟定扶贫移民工作相关政策、制度,负责法制宣传、信息公布和法规政策培训工作;2.负责普法教育、依法治县、社会综合治理(含防邪、防艾、禁毒、地方病防治等)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3.负责民族、宗教、统战工作;4.负责上级有关部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稿意见反馈及法律顾问的衔接工作;5.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和相关文稿的起草、审核工作;6.负责做好全县“三项教育”和扶贫移民政策到基层的宣传宣讲工作;7.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8.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9.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项目规划股

工作职责:1.组织、协调扶贫专项牵头县级部门和乡(镇)、村、户编制脱贫攻坚总规和年度规划、实施方案;2.负责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方案的编制;3.检查督促相关县级部门、乡(镇)、村严格执行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方案;4.参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5.负责扶贫专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6.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7.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8.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项目指导股

工作职责:1.参与财政专项扶贫的业务指导和监管;2.参与行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检查;3.负责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贫困县摘帽的指导、验收等工作;4.参与脱贫攻坚项目资金验收相关工作;5.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指导、完善;6.负责行业扶贫年度考核工作;7.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8.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9.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10.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协作帮扶与社会扶贫股

对口帮扶工作职责:1.负责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2.抓好县人民政府对外签署的友好城市、战略合作及对外合作工作计划制定、协调联络服务和部门的考核工作;3.承担省市县定点扶贫相关工作,拟订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4.负责省市有关部门(单位)来剑开展定点扶贫的对接、配合、服务工作;5.衔接全县“六个一”帮扶,负责雨露计划,完成村级互助项目相关工作;6.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7.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社会扶贫工作职责1.承担县脱贫攻坚社会扶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2.组织指导社会扶贫,联系县级扶贫社团组织,引导企业和民间力量参与脱贫攻坚;3.负责局机关定点帮扶江口镇的相关业务工作;4.负责农村留守妇女、儿童、老人的关爱帮扶及残疾人量化服务;5.负责10.17扶贫日活动的筹划、组织;6.负责中国社会扶贫网的信息录入、推广应用和百工技师培训相关工作;7.负责“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资料审核;8.负责就业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民主党派监督脱贫攻坚相关工作;9.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10.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11.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财务审计稽查

工作职责:1.拟订本部门管理的扶贫移民资金年度计划;2.拟订扶贫移民资金财务制度、核算办法;3.负责扶贫移民资金核算管理、监督、检查工作;4.负责对扶贫、移民资金和项目的审核、评估及对外委托、实施等过程实施监督;5.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扶贫、移民资金内部审计、稽查等监督工作,参与全县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计稽查工作;6.负责部门综合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编报和机关财务会计核算、职工工资发放及各类保险费用的收缴7.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8.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9.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10.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督查

工作职责:1.拟订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工作制度及实施办法,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暗访等;负责督查考核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2.督查考核乡镇和县级部门完成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县级部门开展帮扶及专项计划推进情况;3.负责省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评估相关工作;4.联系脱贫攻坚巡察专项相关工作;5.负责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和作风纪律深化年相关工作;6.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7.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8.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人事

工作职责:1.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等工作;2.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青、妇、团、老龄等工作;3.联系县老促会,负责县老科协轮值年相关工作;4.协助党建、纪检和局机关目标管理工作;5.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6.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工作;7.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内设党建办、目标管理办。

党建办工作职责:1.负责机关党务、宣传思想文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日常工作;2.承办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支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会;3.负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相关工作;4.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5.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和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6.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目标管理办工作职责:1.负责资金项目向上争取、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作;2.负责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3.负责做好其他相关脱贫攻坚工作;4.对应省、市扶贫移民局相应处(科、室)和县目标督察室、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工作;5.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统计股

工作职责:完成信息统计、国省相关系统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熊丽蓉

 

主持县乡村振兴局全面工作,负责剑阁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绍波

 

负责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脱贫人口增收(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农民工返乡创业)、重点帮扶村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安全生产、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禁毒、普法和依法治理、防艾、防邪、卫生健康及重大疾病防治、天府旅游名县巩固提升工作;分管信息统计股、信访股,落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汤大洁

 

负责局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政风行风、巡视巡察、内部审计、作风效能、离退休人员管理、老龄工作,统一战线、双拥工作,联系驻发改局纪检组工作,省内对口帮扶工作,托底性帮扶工作,分管人事股,联系县老促会工作。落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主任  袁加洪

 

兼任局机关支部书记,负责宣传思想文化、意识形态、网络安全、机关文秘、对外宣传、政务信息、机关档案管理、保密、机关后勤、文明创建、改革创新、工青团妇、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联系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议、提案、意见办理等相关工作。分管办公室。落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刘宗刚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指导、规划编制、项目库建设、项目规划实施和资金管理、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和“掉边掉角”户扶持、统筹指导全县扶贫资产管理和监督、中央彩票公益金项目、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负责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和环保督查、保障农民工工资、小额信贷、联系指导县级行业部门开展衔接资金项目有关工作。分管项目规划股、项目指导股。落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乡村振兴局总会计师  梁译文

 

负责东西部协作、省直部门和单位定点帮扶、消费帮扶、局机关驻村帮扶工作,协助县委组织部做好驻村帮扶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查督办、各级考核评估等工作,财务、统计、审计,目标考核(含机关目标)、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工业经济。分管财务审计稽查股、督查股、协作帮扶与社会扶贫股。落实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北段22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839-6600050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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