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简称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和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和经济合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商务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县外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九)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 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剑阁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一)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二)负责推进投资促进等有关领域的经济合作(简称经济合作)。拟定有关经济合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县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指导全县投资促进工作。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政策、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统筹组织县级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四)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有关问题。协调县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五)参与推进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县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六)承担推进我县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
(十七)受县政府委托,考核驻外机构投资促进活动。统筹、联络、协调、服务异地剑阁商会和剑阁异地商会。推动全县博览发展促进工作,拟订全县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县经济合作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与博览有机融合发展。优化精准招商、精品招商、集群招商路径和方式,提升开放合作平台影响力,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进全县投资促进分工协作、错位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促进全县博览事业快速发展。
(二十一)与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1. 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实施。
2.境外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县内企业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进行核准。
3.药品流通管理。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是药品流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行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现代药品流通方式的发展。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负责药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和药品流通监管,拟订药品流通过程中涉及质量与安全的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执行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涉及药品流通管理工作的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不变。两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药品流通管理工作。
4.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参与清洁生产促进部门协调机制,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重要政策和重大问题,加强配合,形成合力。
5.外商投资管理。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对剑阁经济开发区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6.并购安全审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县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绩效管理、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承担保密、依法治县、政务公开、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起草商务和投资促进规范性文件,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
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全县商务经合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商务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定点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
(二)商贸服务与对外贸易股。负责行业运行、统计、市场监测、运行分析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负责限额以上企业培育和入库申报工作。
拟订进出口贸易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编制进出口商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建设外贸促进体系,指导赴境外各种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指导协调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外贸运输业务;协调对外经贸合作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多双边(含区域、自由贸易区)经贸合作对策建议;负责对外经贸交流与合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本系统外事联络工作,管理商务因公出国(境)事宜,承办重要商务外事活动;承担商务和经济合作涉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促进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监督管理进口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负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的监管。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带动全县成套设备出口;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多双边对我县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我县的赠款)。研究提出促进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承接加工贸易转移;负责加工贸易统计、深加工结转等业务管理,依法对加工贸易企业进行监管;指导协调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拟订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技术贸易和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技术引进和出口工作,负责服务贸易促进和统计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规范性文件;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流通标准化;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按有关规定对拍卖、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管理;拟订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餐饮、住宿和居民服务等商贸服务行业管理,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监督管理以剑阁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和展销会等活动;负责药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的培育和入库申报工作。承担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拟订相关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汇总分析全县服务业运行发展情况,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编制第三方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建设,监督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规划本系统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推进工作;负责电子商务脱贫工作。
(三)市场秩序股。组织实施法制宣传,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承办本部门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组织听证及行政赔偿等事务;承担全县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履行市场综合治理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商贸服务行业中限额以上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特殊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督管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
(四)经济合作促进股。拟订全县经济合作规划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投资促进规划。拟订区域经济合作规划。
负责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拟订国际重大经济合作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际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实施国际专项投资促进活动。承担重大活动相关外事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我县与境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涉外安全工作。
负责本部门承办的境内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组织、指导和协调有关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拟订我县参与国内重大经济合作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加国内、省级平台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实施专项投资促进活动。负责国内机构和单位来剑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的联络、协调。负责县驻外机构的投资促进活动考核工作;参与返乡创业发展政策拟定、活动筹办、工作指导、宣传推介。
承担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督促落实牵头共建的国别园区和特色产业园招商引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拟定外商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利用外资、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外资并购工作;建立引资项目库和资源库,跟踪促进重大外资项目;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组织跨区域大型投资促进和外资政策宣传,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体系,承担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及商会、协会的联系与交流。
负责国内一、二、三产业的投资促进工作。组织推介全县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投资环境推介工作,承担投资促进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统筹县级相关责任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
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负责项目的收集、筛选、包装、推介。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组织协调重大引进项目及其后续衍生、配套项目的整体推进和落实工作。落实省、市、县级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牵头重大引进项目的督查督导。参与全县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和考核、激励工作。负责引进国内县外资金统计分析及引进外资统计汇总分析,负责内部刊物的编制工作。
吴路先(党组书记)
负责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全面工作。
何伟林(党组副书记、局长)
主持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行政工作。
彭果(副局长(挂职))
分管电子商务股、市场秩序股;负责商贸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秩序、行业协会监督管理,营商环境、民营经济、行政执法;负责电子商务发展。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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