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更新日期:2024-02-27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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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县退役军人局)是剑阁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县退役军人局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拥军优属与安置股、权益维护与信访工作股,共有3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革命烈士陵园、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剑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二)拥军优抚与安置股。

      (三)权益维护与信访工作股。


李大波 (党组书记、局长 ) 

       主持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面工作。

母朝慧(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平安综治、信访维稳、思想政治与权益维护、安全、财务、工会、扶贫、绩效考评、后勤、国有资产管理、保密、档案、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帮扶援助、褒扬纪念(设施)、统计工作。分管办公室、权益维护与信访工作股、县革命烈士陵园。

胡隐(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服务保障体系、移交安置、拥军优属优待、帮扶援助、创业就业、教育培训、军供服务、军民融合、人民武装。分管拥军优抚股、安置就业股、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军休所。


地址:剑阁县剑门关大道北段423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60310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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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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