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镇

更新日期:2024-02-26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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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

普安镇位于剑阁县域腹地,是老县城所在地。普安镇历为郡、府、州、县驻地,至今已有1640年历史,南宋时期还为普安郡王赵昚(后即位为宋孝宗)“藩邸”,是名副其实的千年古城。普安镇还是首批四川省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卫生县城,第二批全国重点镇、四川省第三批“百镇建设行动”镇、四川省“十三五”特色小城镇、四川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有“蜀道明珠”之美誉。目前辖区有大型综合医院5家、学校16所,其中高完中2所。

2020年5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原城北镇、田家乡、闻溪乡整体和原凉山乡皇柏村、联合村、盐井村、清凉村、松林村、云凤村以及原北庙乡五星村、星光村、青碑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普安镇管辖。区划调整后新普安幅员面积达234.56平方公里,原62个村(社区)整合为38个村(社区),村(居)民小组达382个,户籍人口达10.1万人,常住人口16.7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4。


(一)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及主要职责

      1.党政综合与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站)。负责党委、政府、人大日常工作和机关日常事务管理。负责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公文处理、文秘信息、调研会务、后勤保障、档案史志、保密机要、安全保卫、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屠宰)、自然资源等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乡村振兴战略的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对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审计。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党的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宣传、 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并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办公室)。负责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 指导和监督。负责普安镇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经济发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扶贫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负责工业经济、科技通信、能源管理、民营经济、文旅经济、商贸服务、经济合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监督管理,提出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项目规划的编制、申报、实施、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社会治理办公室(信访和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辖区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等相关工作。负责综合治理、深化改革、依法治镇、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扫黄打非、防邪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 财政所。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指导。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应急预案、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应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突发性事件;负责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质量、交通运输、食品卫生、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9.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委托或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一站式”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健全完善乡镇权责清单,清理公布属地管理事项清单。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及主要职责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集中受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救灾救济、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等各类社会事务的服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医疗救助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的日常运行管理,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服务站)。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业新技术推广、农用机械、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植物检验检疫及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检疫、农村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林业产业发展、森林资源管护、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业设施管护等相关涉农服务工作。负责森林防火和野外火源宣传教育、日常巡护、隐患排查、监测预警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乡村建设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负责镇村规划、乡村振兴、镇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等服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旅游资源普查等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等服务性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就业、社会保障等服务性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执法机构及职能职责
      综合执法大队(保留普安派出所、普安司法所、普安自然资源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安所、普安镇城镇管理综合执法中队、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二中队)受县级相关部门委托,在镇域范围内依法行使城镇管理、镇村规划、安全生产、农业管理、交通运输、食品安全、文化市场、卫生计生等方面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唐镭珂 

委常委、副县长、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杨  攀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孙翠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统筹社会治理、社会事务工作,分管民政、残联、科技、教育、“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工作。



范武昭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助负责党的建设和宣传工作。



罗运韬  

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绩效、农业农村工作,分管林业、古柏保护等工作。



赵思谦

  党委副书记  



统筹经济发展,分管项目投资、发改、工业、营商环境、招商引资、商贸物流等工作。




袁建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



岳  鹏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管理、人民防空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等工作。



袁  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镇长分管审计,分管卫生健康、机关事务、保密、档案、便民服务中心、目标绩效管理、财务、金融、税务、人力资源保障、医疗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运行经费管理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统战委员



协助罗运韬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组织、统战工作;分管人事、驻村帮扶、关心下一代、工会、志愿者服务、团委、城乡基层治理、经济发达镇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改革、政协等工作。



 芳  

宣传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政法工作,分管意识形态、禁毒、防邪、文化、体育、旅游、依法治理、妇女儿童等工作。



何绍格  

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农业、畜牧、村财、集体经济、烤烟、粮食安全、保险等工作。



李勇疆  

副镇长 



分管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问题楼盘处置、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 



夏蕴秋

副镇长(挂职)



分管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西部协作、广安对口帮扶;协助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母乾生

提名副镇长



分管征地拆迁、环保、统计、自然资源、耕地保护、村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电力、通讯、节能减排等工作。



     

何  亮

普安派出所所长(兼政法委员)



主持派出所工作,协助分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地址:剑阁县普安镇人民巷53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622212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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