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镇

更新日期:2024-09-02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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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党委是镇内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负责本镇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和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核和监督;负责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镇人民政府是国家最基层的政权机关和最基本的独立行政单元,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要职责是:
(一)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工作格局。
(二)加强经济建设。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乡村振兴战略、镇村建设等规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三)开展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学技术、卫生健康、职业健康、老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人民防空、退役军人、生态环境、残疾人事业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四)加强综合治理。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综治管理、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统筹协调指挥机制,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体系,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生产、防汛抗旱、防疫、森林防灭火、交通运输、食品药品、公共设施等安全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六)推进民主法治。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七)加强资产管理。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预算、决算。负责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完成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能职责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汉阳镇内设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七办和镇直属事业机构四中心。

(一)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管理、综合协调、文秘、会务组织、接待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印章管理、档案管理、保密机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等工作。负责政策调研、政务公开、宣传报道、行政效能、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承担人大、政协联络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干部监督管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纪检监察、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队伍建设、文明实践项目发布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拟订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协调产业融合发展。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经济、商贸经济、粮食和物资储备、林业、水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统计、供销等领域的管理。负责经济合作、项目招引、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牵头负责辖区内项目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领域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农经管理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负责拟订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发展农村社会福利事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帮扶救助体系;负责村民自治、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负责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科技、民政、老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行政审批、数据、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等领域的管理。负责全面依法治镇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矛盾纠纷化解、禁毒、防邪、社区矫正、司法调解、法律援助、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人民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和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疫情)、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水上安全)、旅游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抗震救灾等相关领域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负责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建、培训具有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综合防灾救灾能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赋予乡镇的法定行政执法职责以及县级部门下放或委托本镇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负责统筹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县级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力量,开展联合行政执法。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古树名木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7.财政所。负责执行财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年度财政收支编制和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各项财务收入;负责各项强农惠民资金的审核发放;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规定,负责村(社区)集体财务、债权债务和“三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绩效情况、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依法下放的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以及民政、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办理、公开等事务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负责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劳务输出、返乡创业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工作。负责便民服务平台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及日常运行管理;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和应用推广、新型农用机械应用和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公共信息宣传、农业设施管护、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经济信息统计、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高标准农田管护、宅基地管理、惠农政策兑现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动植物产品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资源管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科学技术服务与推广、林木采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病害塘库治理、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和安全饮水、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森林防灭火及防汛抗旱的宣传、日常巡查、监测预警及早期处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古树名木的日常管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文物、非物质遗产挖掘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村旅游的规划建设、资源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景区景点日常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基础设施、集镇公共设施建设管护、镇容村貌管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地质灾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矛盾纠纷“一地办”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城乡基层治理相关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轩: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张丽俊: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审计工作。





 

李兴全: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协助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分管科技、老龄、老区促进、关工委、红十字会、离退休干部管理、地方志等工作;分管镇人大办公室、镇关工委、镇红十字会。联系镇老龄协会、镇老促会、退休支部、镇老体协、汉阳商会。对接县人大、县科协、县红十字会、县老龄委、县关工委、县老促会、县商会、县老体协、县志办等部门。   




    

高星涵: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统筹省内外对口帮扶工作、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督查督办、目标绩效管理;分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直机关定点帮扶、驻村帮扶、易地搬迁、项目库、“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分管工会、青年、团委、妇联、民政、残联等工作;统筹党建办公室;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乡村振兴)、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民政、残疾人事业)。对接县委组织部、县巩固成果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残联等部门。挂联省直机关定点帮扶项目。包挂壮岭村。






          

 李鸿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高星涵同志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督办、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委派出下寺片区纪检监察组。对接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巡察办等部门。包挂东青村。




    

郑天伟: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


协助高星涵同志抓好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建、组织、党员教育管理、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基层治理;负责民族宗教、统一战线、政协委员联络、深化改革工作;分管以工代赈、移民后扶、项目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商务、营商环境、经济合作、工商联等工作;分管党建办、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对接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人事)、县委党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合中心、县商合局、县工商联、县经信科局、县以工代赈办等部门。挂联周转房项目。包挂登煌村。  



   



 王怀新: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兼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网信、信息、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负责政法、综治、信访维稳、扫黄打非工作扫黑除恶、防邪、禁毒、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网格化管理工作;分管农文旅融合、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工作;分管林业、古柏保护、森林防灭火等工作;分管社会治安合治理中心文化旅游和乡村建设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古柏保护)对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林业局、县古柏保护筹备组、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挂联剑门蜀道遗址保护展示利用项目、古柏示范小区项目。挂七里村






 

王箐钏: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镇长

负责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双拥、人防等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抢险救灾、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天然气、市场监管、食品药品;分管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集镇建设和管理、查违、电力、通信、邮政、烤烟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交管站。联系供电所、邮政所、通信单位、汉阳烟点。对接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大队、县气象局、县人防办、县烟办、燃气公司等部门。挂联壮岭村山野民宿、烤房建设项目。包挂永泉村。

             




        

            

张晓苹: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郑天伟同志分管以工代赈、移民后扶工作、项目规划编制、实施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商务、营商环境、经济合作、工商联等工作;分管自然资源、耕地保护、地灾防治、征地拆迁等工作;分管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经济发展)。联系剑门自然资源所。对接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合中心、县商合局、县工商联、县自然资源局、县经信科局、县以工代赈办、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等部门。挂联东西部协作项目。包挂云丰村。





      

赵珊: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分管和美乡村、农业、粮食安全、畜牧、渔业渔政、船舶管理、农机、农能、农村建房、新村建设、农业园区、特色产业发展、供销、水利、防汛减灾、河(库)长制、供排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集体经济等工作;分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畜牧、水利)。联系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供水公司。对接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粮食事务中心、县水利局、县供销联社等部门。挂联五好两宜和美乡村示范带项目。包挂壮山村。




鲁良文:副镇长(挂职)


负责广安对口帮扶工作;协助高星涵同志抓好省内对口帮扶;协助王鸿同志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助王怀新同志抓好宣传、政法工作。负责对接县农业农村局(对口办、巩固成果办)等部门。挂联广安对口帮扶项目。协助包挂壮山村。





王鸿:副镇长

协助镇长分管审计工作;分管机关日常事务管理、后勤保障、保密机要、档案、节能减排目标绩效分管财政、村级财务、国资管理、税收、金融、保险;分管统计环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分管教育、卫健等工作;分管党政办、财政所、村财办、便民服务中心、环保办、统计办。联系辖区学校、卫生院。对接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保密机要局、县档案馆、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税务局、金融单位、保险公司、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剑阁调查队、剑阁生态环境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等部门。挂联东青村省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点建设项目。挂翠云社区。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各班子成员在分管各项工作的同时,负责各分管领域和挂联村(社区)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等工作,并落实上级相关部门的工作安排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剑阁县汉阳镇中街1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839-6810537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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