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07-30  来源: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剑府办发〔2019〕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

《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9日

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进程,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推进剑阁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全力助推我县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2018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商市建〔2018〕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剑阁县2018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广元市剑阁县。

(三)项目实施期限:2018年9月至2020年6月。

(四)项目建设内容:农产品上行项目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五)项目投资情况:项目计划总投资4005万元,其中央财政补助金额2000万元、企业自筹2005万元。

二、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突出精准、聚焦扶贫,因地制宜、协调推进,整体推进、统筹实施,确保质量、规范实施”的原则,深入贯彻国家“互联网+”战略,将电子商务与农特产业、旅游产业、康养产业、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网络优势,依托供销、邮政体系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电商企业,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保障体系,孵化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体队伍,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机制,不断提升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拓宽全县农林牧特产网购网销渠道,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双向流通网络,最终辐射带动景区周边、贫困地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带动百姓脱贫致富。

三、建设目标和内容

通过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一中心”“五体系”(即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供应链体系、物流体系、营销体系和服务站体系),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农产品商品化率、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大幅提升,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有效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全县整体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辐射,农村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20%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电商培训3000人次以上。努力将剑阁县打造成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先进县。

(一)农村产品上行项目建设

项目总投资3431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566万元,企业自筹1865万元。

1.品牌建设。

扶持、培育和引导全县30家企业使用“四川扶贫”“广元七绝”“剑门豆腐”“剑门牛肉”“剑阁土鸡”“剑阁海椒”等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剑阁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战略,聚集剑阁优势农产品,扩大剑阁农产品产品优势和市场影响力,逐步实现本地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规模化、电商化。

通过线下媒体广告和线上互联网媒体等进行广告投放,大力推广剑阁县“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使用产品。其中G5京昆高速和剑门关高铁站各投放一处(一年以上),互联网媒体宣传10次以上。

计划投资1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2万元,企业自筹6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农产品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结合我县重点打造的4个优质网销农产品种植(养殖)供应链示范基地(林果、畜禽、粮油、中药材),配套添置收储、分选、烘干、加工、检测、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初步实现农产品集配功能,探索发展订单式种植、生产、电子商务销售为一体的新农人模式。

计划投资4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万元,企业自筹26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20年6月

3.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剑阁县已经成功创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并已通过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验收,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农产品检测体系。在此基础上,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农产品质量检测。

支持县乡村三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站点)开展质量检测。对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实行免费检测。

计划补助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标准化建设。制定和完善28个品类农特产品(包括剑阁土鸡、剑门关豆腐干等)生产、采摘、预冷、分选、加工、运输、流通等全过程质量标准(其中地方标准5个)并加以推广。

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企业自筹5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3)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多种网络技术、条码识别技术,完善28个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全过程质量追溯。

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0万元,企业自筹3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4.农产品营销体系建设。

引导传统企业互联网转型升级,新培育一批本土电商企业,孵化一批网店、微店,加大力度推广扶贫产品。

(1)农产品电商销售主体培育。通过能力提升、平台对接、电商拓展等方法,引导10家以上有条件的传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培育5家具备网络营销能力的本土农产品电商企业;孵化100个由大学生、城镇待业青年、农村青年、兼职创业者为主体的中小网店、微店。县商务、财政、扶贫部门制定销售业绩考核奖励办法,重点支持传统企业产品网上销售、本土电商企业服务能力提升、电商创业人员开设网店、微店。

奖励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20年6月

(2)扶贫产品营销推广。组织全县农产品生产企业、农合组织参加农博会、招商会、展销会、网货节等各种营销推广活动20次以上。重点支持“四川扶贫”商标使用企业、贫困村农合组织拓展市场。

计划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1月—2020年6月

5.旅游电商项目建设。

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托剑门关景区旅游资源,加快发展旅游电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旅游、餐饮电商企业;适应发展电商需要,开发旅游特色产品、创建旅游特色餐饮品牌、建设体验中心,推动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消费提质扩容,促进乡村旅游、农家乐等经营主体转型升级。

(1)打造10个系列剑门关特色旅游产品。重点支持旅游产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商标注册、改善包装设计、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计划投资3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20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培育优秀特色餐饮品牌5个。重点支持剑门豆腐宴、剑门土鸡宴、剑门生态全鱼宴、剑门民俗宴、剑门山珍宴等菜系的菜品研发、标准制定、菜品推广等。

计划投资10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50万元,企业自筹55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0月

(3)农产品电商体验中心。

在剑门关景区核心区域,建设集农特、旅游产品展示区、销售于一体的线下剑门关特色农旅产品电商体验中心,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该中心以剑阁县9大类28个品类特色产品为主,依托丰沛的游客人流,推广剑阁特色农旅产品。

计划投资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万元,企业自筹4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0月

6.农村快递物流体系建设。

建成县级物流快递仓储、分拣中心,改造升级乡、村物流配送站,优化乡村物流线路,降低物流成本。

(1)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建设。中心选址普安镇唐家坪,租用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3000平方米,改造成可入住10家快递公司的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功能分区包括暂存区、分拣区、配送区、综合区、货运车辆停放区等。购置物流叉车、安检机、快递分拣线、快递配送车辆等设备。

计划投资96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4万元,企业自筹56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县级冷链物流中心建设

建成县级冷链物流中心(选址同上),冷库容量1000立方米以上,配置冷链物流车、叉车等设施设备。

计划投资84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90万元,企业自筹55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20年6月

(3)物流补贴项目。鼓励物流、快递、供销、商贸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建立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打造县乡村三级物流快递共同配送体系。支持物流企业集中入驻县级电商物流配送中心,支持优化快递物流线路。对入驻中心的快递企业给予租金补贴,前两年免租金。对偏远线路承包企业进行线路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两年,补贴标准为0.2元/单,1条线路年补贴不超过10万元。具体补贴办法由县商务、财政等部门制定。

计划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20年6月

  1. 乡、村电商物流配送站点建设。新建57个乡级配送站,配置监控、货架、电脑等必要设施设备,建立物流配送站点运营管理制度。

    另外,在已经建成和计划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点的行政村,将村级物流配送点与村级电商服务点合并建设,其投资计入村级电商服务点。对未建村级电商服务点的行政村,其物流配送功能由临近村级点辐射。

    计划投资1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0万元,企业自筹60万元(此项资金仅限用于乡级电商物流配送站建设)。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改造升级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2800平方米,添置相应设施设备;新建村级电商服务点95个(贫困村163个已建成),实现全县行政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50%以上。

计划投资47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334万元,企业自筹140万元。

1.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提档升级。

对现有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进行提档升级。新增扶贫产品产销信息中心功能板块,在剑门大厦18楼装修1000平方米,购置必要办公设备,作为全县扶贫产品销售中心。在沙龙区增加LED背投显示屏和音响投影设备,改造展示厅电子设备。强化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全县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功能(配置指导服务经费40万元),并通过其指导服务提升全县乡村站点运营能力。

计划投资22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0月

2.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

全县共有57个乡镇、549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63个)。在已建成乡镇电商服务站57个(已实现全覆盖)、村级电商服务点180个(含贫困村163个,贫困村实现了全覆盖)的基础上,再选择人口较为集中且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行政村,新建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点(含物流配送功能)95个。每个村级服务点建设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宽带接入、配置电脑、标识标牌、货柜货架、打包设备、物流设备、制度与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点为村民提供代买代卖、快递收发、便民服务、信息咨询、助农金融等综合服务。

计划投资25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14万元,企业自筹140万元。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0月

(三)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知识培训3760人次。其中,包括普及培训3000人次,增值培训760人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普及培训、增值培训分别达到1000人次和20人次。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专项资金。

1.农村电商知识普及培训3000人次。

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基础知识普及培训共计3000人次,主要针对城乡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各类贫困群体等。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00人次。

计划投资4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19年12月

2.农村电商增值培训760人次。

(1)培训120名电商实用人才。通过对城乡青年、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农村各类贫困群体等开展电子商务操作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培养能够熟练掌握运用网络技术的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队伍。

(2)培训乡镇党政干部114人次。为提高乡镇党政干部对电子商务的认识,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对114名乡镇党政干部(每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或分管副职领导)进行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政策理论及实践创新等方面的培训。

(3)培训农村电商扶贫信息员326人次。对全县163个贫困村电商扶贫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对其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知识普及,扶贫产品认定与统计,农村电商信息资料收集报送等相关业务工作的培训。

(4)旅游景区住宿餐饮电商技能培训200人次。围绕剑门关旅游,为更好地提升剑门关旅游电商销售能力、住宿餐饮业线上销售水平和线下服务质量,培训特色餐饮烹饪技术100人次、住宿餐饮电商技能培训100人次。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人次。

计划投资5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

实施期限:2018年10月—2020年6月

3.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

通过对具备一定电子商务创业基础且兴趣浓厚的学员,在电子商务产业园人才实训基地进行“一对一”技能提高培训,使其成为全县电商队伍领军人才;对参加电商培训的人员,优先考虑就业,实现电商培训带动就业;从参加培训的学员中,选择30人到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创业辅导,实现电商培训带动创业。分阶段对已就业和已创业的学员进行深化再教育,加强其技能,提升其竞争力。

实施期限:2019年3月—2020年6月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实施阶段(2018年9月—2019年2月)

1.完成剑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通过政府常务会批准后,报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2.完成剑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筹备并启动相关项目建设工作。

(二)实施运营阶段(2018年10月—2020年6月)

1.完成品牌建设和农产品包装设计;

2.完成旅游电商项目建设;

3.农产品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

4.完成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5.完成营销推广服务体系搭建;

6.完成农村快递物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7.完成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8.完成农村电商人才培训。

其中2019年计划实施的项目,中央资金在已到位的1500万元内安排。待剩余500万元中央资金到位后,再另行选择实施主体。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6月-2020年9月)

项目建设工作全部实施完成后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申报验收,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和验收,并报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扶贫开发局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扶贫开发局。

五、实施主体

剑阁县人民政府是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领导,县商务经合局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县财政局对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县级有关部门、乡(镇)政府、村(社区)和相关企业协助实施。

本项目建设采用以奖代补、项目建设补助、费用补贴等方式。经政府采购服务确定的承办单位要有从事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电商物流)的经验,有较强市场统筹和投融资能力,必须承诺按要求上报经营信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商务经合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联社、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商务经合局,由周清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三永、侯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该项目由县商贸事务合作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并落实2名工作人员具体抓项目建设。各乡镇分别落实1名电子商务信息人员,负责配合项目在当地实施,并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扶贫产品产销对接服务。

建立项目推进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和推进会,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制定落实扶持政策

按照要求,认真负责的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扶持资金,并按照项目实施需要及时拨付相应资金。根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要求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在财税、金融、用地、奖励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财政部门具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监督管理和对项目绩效评价,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巡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和规范使用。县审计局负责对项目实施跟踪审计。对虚列、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项目监督检查

由县商务经合局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县扶贫开发局要对项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估。

(五)及时上报信息

由县商务经合局总结项目亮点,根据相关数据,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跟踪,形成文字材料,定期上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扶贫开发局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开发局。 

附件:1.四川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汇总表

2.剑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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