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剑阁县委员会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9-06-04    浏览量: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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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划指导,负责指导开展党员发展、教育和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课题调研。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不含职级晋升为副处级及以上的退休干部)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县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和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9.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县组织工作会议各项任务部署,深入贯彻县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建设坚强严密组织体系、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为重点,以实施政治领航、基层党建提质、农民工党建、剑门英才、雄关铁军、执政骨干培育等工程为抓手,以争创全省全市先进为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不断开创新时代剑阁组织工作新局面,为坚决打赢脱贫摘帽攻坚战和推动治蜀兴川剑阁实践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委组织部总编制43名,其中行政编制28名,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29人,事业人员12人,工勤5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委组织部是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组织部2019年收支总预算29327417,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67075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使单位合并以及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组织部2019年收入预算2932741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27417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组织部2019年支出预算29327417元,其中:基本支出5445613元,占18.57%;项目支出23881804元,占81.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9327417万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67075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使单位合并以及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32741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833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316元、卫生健康支出238233元、农林水支出21404800元、住房保障支出195733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327417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22670756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使单位合并以及农林水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58335,19.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0316元,占6.24%;卫生健康支出238233元,占0.81%;农林水支出21404800元,占72.99%;住房保障支出195733元,占0.6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5075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233341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及老干部慰问、老干部《晚霞》杂志订阅以及老干部活动相关的工作经费。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596975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8233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95733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934400元,主要用于: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8886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相关费用。
  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14048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经费、贫困村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人身意外保险、培训等费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45613元,其中:人员经费491687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52873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其他商品服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3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35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组织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预算决算减少5%

2019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持平。
  组织部所属老干部服务中心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老干部服务中心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老干部活动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组织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8735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163957元,增长44.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组织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组织部所属老干部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离退休服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组织部按要求5万以上的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剑阁县委组织部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附表2改 (version 1).xls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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