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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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14〕11号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2014年全县安排开工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任务共计1033套,基本建成688套,竣工1501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500户。结合我县实际,确定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的建设任务(见附件)。各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根据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项目建设,确保 20143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项目的用地、立项、设计、报批、财政评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 9月底前新开工建设项目基本建成, 12月底前全面完成竣工任务。

各有关单位要把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发展工程和能力工程。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安排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强化措施保障,加快进度,确保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附件:1.剑阁县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分配表

2.剑阁县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相关职能部门

工作目标要求表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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