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剑阁县财政局预算单位1个。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编制1人。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 1人;退休人员2人;遗属补助0人。固定资产总额3.5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行使共青团剑阁县委赋予的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少先队工作的职权,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贯彻执行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对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报刊、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和青少年读物出版等事务进行规划和管理。
(三)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应对策,开展各种活动,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四)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大、中、小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五)在国家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六)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来工作进行管理和提供服务,负责与国外青少年国才体、政府青年机构、国际地域性青年组织及其他友好团体的交流工作。
(七)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团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16176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951395.16元下降3.7%;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16176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951395.16元下降3.7%。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916176元,其中:人员支出556330元,公用支出359846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3940元。
部门项目预算无安排预算(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同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安排预算。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一至表五)
共青团剑阁县委
2017年4月2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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