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羊岭小学校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补充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14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 字体: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2018年重点工作

1 、加强政治学习,全面提升教职工的政治素养。

2、坚持德育为首位, 立德树人,强化学生的养成教育。

3、坚持教学 为中心,推进校本教研,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安全为保障,落实细节,构建和谐校园。

5、树立为民服务思想,保障师生切身权益。

6、抓实抓好扶贫工作 ,坚持政策不走样,严格落实惠民政策,取得社会的信任。

7、义教工作做到家底清、数据准、档案资料规范,各类设施设备使用率高。

二、基本情况

本单位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总编制33人,事业编制33人。在职在岗实有事业人员27人,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11人,初级职称13人;在校学生数299人,住宿人数200人,残疾学生(随班就读)3人;遗属补助8人;退休人员37人。固定资产921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我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317.965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317.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965万元,占96.9%。事业收入10万元,占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单位2018年支出预算317.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6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7.96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965万元;部门收入(缴专户行政事业性收入)1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252.8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1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17.96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62.635万元减少12.32%。主要是项目安排资金减少,人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252.8318万元,占7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666万元、占1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0122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2.5544万元,占4%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252.831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义务教育学生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包括校舍维修大型修缮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6.566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6.01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5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7.9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1.47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4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羊岭小学按要求编制了教师考核、领导考核、后勤考核等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教学效果、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各项考核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教学效果、年终教育局考核效果等情况。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