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商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日期:2018-08-29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剑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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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3、研究提出引导县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编制相关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4、承担牵头协调全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5、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6、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7、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8、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与自由贸易区、港澳台地区以及县外经济合作区域的商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9、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牵头开展对外贸易调查、产业损害调查和对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和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10、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县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11、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我县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双边对我县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我县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12、管理我县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剑阁县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13、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14、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7年,我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50.9亿元,预计增速12.6%;服务业增加值预计实现34.8亿元,同比预计增长9.8﹪;新培育限上企业6家、个体4家,规上服务业2家;完成电商人才培训700人次;建成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57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网点 163个,实现网络交易额增长25%;组织企业参加川货全国行等“三大活动”4次,“广元造”活动6次;开展迎春购物月、节假日促销活动175场次,实现交易额3亿元;启动农贸市场建设2个,完成改造1个;新培育外贸企业4家,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4家;实现非自营出口96.84万美元。

2、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于3月21日成功召开全县商务工作会议。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书记及60余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就商务工作作了重要批示,市商务局副局长王步勇、县委常委何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商务工作,明确了奋斗目标。

二是扩大消费,搞活流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三大活动”;成功举办“第七届蜀道文化旅游节”——广元地方特色美食品鉴及特色旅游商品展,全市25家餐饮企业、26家特色旅游商品企业参展,培育限上企业个体户4户,法人企业6户,规上服务业企业2户;完成总投资185万元的江口镇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工程。

三是跟踪服务,扩大出口。积极广泛宣传“万企出国门”活动政策 ,积极广泛宣传市级“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奖励政策”, 同时积极向上争取外贸补助资金,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7年度外经贸发展促进项目安排及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2017年组织外向型企业参加“广交会”、“亚欧博览会”、“国际西博会”、“川货全国行”等国际性会展50余人次。激发了我县企业的国际意识和外贸意愿,外经贸发展潜力巨大,我们正在努力培育企业主体,各方面的工作正在完善和推进中进行。

四是完善体系,发展电商。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程。积极争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申报,鼓励社会资金主动在乡镇、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搭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共举办电商培训及交流会议8场,共完成电商人才培训700余人次。由企业和学员双向自主选择,形成“1+N”对接帮扶模式。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有序推进。完成互联网+双创中心建设和创业主体评选入驻,已入驻企业22家,为园外20家企业提供服务。完成42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和124个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多次组织召开了政企、银企业座谈会,解决县双创中心入驻企业融资难、招聘难问题。六是加快剑州物流产业园建设及县域物流快递资源整合,鼓励和支持本地物流企业在贫困乡村设立物流配送网点,逐步解决贫困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重视安全,清查隐患。加强商贸流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参加“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与安监、市场监管局、乡镇政府一道,对商贸流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假日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排查整治,共开展安全检查6次,检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56个,排查治理隐患点35个。研究出台《剑阁县商务局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剑阁县流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文件。

六是精准扶贫,助力脱贫。积极开展行业扶贫工作。制定了《剑阁县商务扶贫专项2017年工作计划》,明确年度商务扶贫目标,完成了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并投入使用,由县财政投资965万元启动建设了57个乡镇、163个贫困村电商网点建设、电商人才培训、物流体系建设及氛围营造。、通过依托和整合商贸市场体系、供销流通体系、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公交网络运输体系等现有资源,鼓励社会资金主动在乡镇、村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搭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全面启动商务系统“百企帮百村”对口帮扶行动,广泛开展农超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生产优势、市场优势和人才优势,帮助贫困村进行产业改造、产品包装、市场拓展和人才培训。

二、部门概况

剑阁县商务局成立于2016年5月30日,根据剑编发〔2016〕20号文件,核定事业编制(参公)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 23.58万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商务局本年收入合计19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2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6年增加175.99万元,增长7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因新成立商务局,只有4个月8个人员的基本支出预算;而2017年人员调配至14人,同时专项资金预算88.12万元。

2017年商务局本年支出合计12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11万元,占90.08%;项目支出12.12万元,占9.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6年增加100万元,增长449.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定编人员增加至14人,本预算期间为正常一年,上年预算期间只有4个月。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98.23万元、支出总计122.2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5.99万元、支出增加100万元,分别增长791%、449.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万元,增长44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37万元,占76.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9万元,占8.09%;医疗卫生支出3.71万元,占3.04%;住房保障支出3.14万元,占2.5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2.12万元占9.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3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3.3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支出决算为9.8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决算数为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0699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预算76万元,结转和结余76万元。

6. 住房改革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完成预算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0.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6.13万元、津贴补贴26.11万元、奖金2.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1万元、住房公积金3.14万元等。
  公用经费3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24万元、咨询费1.00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1.58万元、邮电费3.04万元、差旅费6.76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万元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3.00万元,增长100 %,新成立单位。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93.37万元,比2016年增加81.75万元,增长703.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商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0万元,主要用于新成立单位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政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未开展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明确性(5分)


合理性(5分)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目标管理(5分)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决算公开(2分)


绩效信息公开(2分)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评价结果应用(3分)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合理性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资金使用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完成质量

5


完成时效

5


完成成本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预付及预收款项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安国家规定

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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