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2号)

发布日期:2020-02-08    浏览量:次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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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仍然严峻。为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进一步加强2020年元宵节期间群体性聚餐活动管理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原则上禁止两个以上(含两个)家庭参与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二、各县区、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应急指挥部要组织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管、商务等部门开展群体性聚餐活动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加大排查和管控力度,坚决防止群体性聚餐活动发生,切实阻止疫情传播。

三、对发现举办群体性聚餐活动的,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12345、12315。

 

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广元市人民政府代章)
2020年2月8日0时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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