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泉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成立农民工服务中心的建议》(第8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县农民工基本情况
我县总人口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57.5万人,农村劳动力32.48万人。劳动力转移27.09万人,省内10.84万人,省外16.25万人;外出主要务工分布:第一产业4.3万人,第二产业12.33万人,第三产业10.46万人。各类农民工返乡创业人员8623人,带动就业12973人(贫困人口2314人)。我县是全市劳务输出排名靠前的大县,农民工年均劳务创收45.78亿元,是农民工增收的主要渠道。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的设立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服务农民工工作,根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农民工工作行政管理职责和设立四川省农民工服务中心的通知》(川编发〔2019〕120号)文件精神,广元市委编委印发《关于成立县区农民工服务中心的通知》(广编发〔2019〕96号),同意成立县(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其中剑阁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职级明确为正科级。根据省、市精神,经2019年12月19日县委编委会议审定,设立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拟定全县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开展失业登记、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劳动事务代理和再就业服务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工回引、维权救助等服务性工作;承担省市农民工服务平台建设、基本信息数据库的运行维护等工作;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2020年5月,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和干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剑委办〔2020〕17号)精神,在全县所有乡镇设立农民工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要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将农民工服务向基层延伸。
三、我县农民工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坚持把农民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大力实施更加积极、精准的农民工保障政策。一是坚持把返乡创业作为助推农民工增收奔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大力发展“归雁经济”,成功回引8641名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动就业8万余人,2019年实现产值45亿元。二是坚持把农民工返岗复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稳就业六条措施》,扎实推动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截至9月底,全县累计外出农民工27.5万人。三是坚持把促进贫困农民工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大力实施就业扶贫,突出“五个精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100%实现就业。2016年10月,四川省就业扶贫现场推进会在剑阁召开。四是坚持以构建更加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常态化开展农民工权益维护,推动农民工实现更加体面就业、高质量就业。
最后,感谢你对农民工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联系人:杜政洋;联系电话:6600779)
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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